河北邯郸市肥乡区2026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寺上镇李庄村、东漳堡镇东吕营村、元固镇郝庄村、辛安镇镇史庄村、辛安镇镇范庄村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 招标公告名称: | 邯郸市肥乡区2026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寺上镇李庄村、东漳堡镇东吕营村、元固镇郝庄村、辛安镇镇史庄村、辛安镇镇范庄村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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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 所属地区: | 邯郸市-肥乡县 | 招标内容: | |||||||||||||||||||||||||||||||||||||||
| 邯郸市肥乡区2026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寺上镇李庄村、东漳堡镇东吕营村、元固镇郝庄村、辛安镇镇史庄村、辛安镇镇范庄村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肥乡区2026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大寺上镇李庄村、东漳堡镇东吕营村、元固镇郝庄村、辛安镇镇史庄村、辛安镇镇范庄村村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厂房租赁项目).已由邯郸市肥乡区行政审批局以肥审批投字(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肥乡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肥乡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38.12m,总建筑面积3454.3m,总建设5座厂房。其中大寺上镇李庄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东漳堡镇东吕营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元固镇郝庄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辛安镇镇范庄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辛安镇镇史庄村共建设1座二层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138.12m,总建筑面积3454.3m,总建设5座厂房。其中大寺上镇李庄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东漳堡镇东吕营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元固镇郝庄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辛安镇镇范庄村共建设1座单层厂房;辛安镇镇史庄村共建设1座二层厂房,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质量标准:合格;2.5标段划分:5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 ) 及 相 关 文 件 要 求 ,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5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30 00:00至2026-07-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7-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肥乡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柳雪强 ;电话:0310-8903166 ;代理机构:河北鑫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电话:0310-311787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肥乡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310-890316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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