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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鱼峰区政务中心至东环路东一巷、凤翔路第1次澄清公告

项目详情


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鱼峰区政务中心至东环路东一巷、凤翔路
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广西蔚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鱼峰区政务中心至东环路东一巷、凤翔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发布相关澄清事宜。
更正事项及内容如下:
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原内容
更正内容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1)或
(2)或
(3)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担保保证人应将出具的保函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http://gxjzsc.caihcloud.com),以实现保函查询及验真功能。),保证金额为:  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不得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是否付息及利息计算方式为: 不计息 ;
(3)其他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等形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或
(3)  种方式:
(1)在不缴纳履保证金情况下,按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2、本项目原开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09时20分,现变更为:2026年7月14日09时20分。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柳州市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蔚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第1次澄清】.pdf 附件:[E4502002821022374001001]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鱼峰区政务中心至东环路东一巷、凤翔路.GX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