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局集团公司2026年铁路信号装置及配件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详情
南昌局集团公司2026年铁路信号装置及配件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报价人:
南昌局集团公司2026年铁路信号装置及配件项目(项目编号:2026-NC-WZ-01-0042004)于2026年6月17日,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谈判。现将该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如下:
| 包件号 | 成交候选人 |
| 3、5、7、23、24、29、44 | 河北南皮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
| 58、59,62-64 | 南宫市佳润铁路配件有限公司 |
| 77-78 | 南宫市南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 |
| 55、90 | 南宫市益隆铁路电务器材有限公司 |
| 32-33、75-76 | 西安信通博瑞特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
| 1-2、4、8-12、16-19、20-22、34-42、45-47、56-57 | 偃师市泰达电务设备有限公司 |
| 6、49-50 | 浙江金华铁路信号器材有限公司 |
| 13-15、27-28、51、65-74、80-89 | 浙江性本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 |
| 12个包件 | 流标 |
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7月2日。在公示期间,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0791-87024738
电子邮箱:1789904049@qq.com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