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燃气集团燃气智能供应链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询比采购公告广州燃气集团燃气智能供应链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1.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燃气集团燃气智能供应链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4000-CIP20260025
3.项目概况:在SAP的物资管理模块基础上,实施广州燃气集团的燃气智能供应链管理系统升级改造,达到燃气物资的采、供、销、存等业务“一体化管控、可视化输出、数字化运营”的总体目标。
4.项目最高限价: 2,600,000.00 元。
5.成交响应人数量: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1. 采购内容和范围: 采购数字化燃气智能供应链管理系统,系统支持单仓 / 多仓管理模式,实现物资采购、供应、销售、出入库、盘点、库位管理等全流程自动化仓储管理,具备数据查询与物料追溯能力,可精简重复工作,提升供应链管理效率与质量,达成自动化、智能化、精益化管控。系统包含仓储、仿真、现场、预警四大核心看板,支持管理人员实时监控仓库状态、排查隐患与浪费,实现精细化调度及高效运维。采购范围覆盖系统WEB 应用端开发、移动端开发及配套硬件设施。
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3. 服务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本项目软件产品质量需严格遵循国际通用软件质量框架,确保系统具备完整的功能性,功能正确、合规且满足业务需求与法规要求;具备优异的性能效率,响应及时、资源占用合理、吞吐量满足业务峰值;具备良好的兼容性,可与多平台、多系统及不同版本环境稳定交互、协同运行;具备友好的易用性,界面简洁、操作便捷、易学习易使用;具备高可靠性,系统稳定成熟、故障容错与快速恢复能力强;具备完善的安全性,实现数据保密、业务完整、操作可审计、抗抵赖;具备高维护性,架构模块化、代码规范、便于分析、修改与测试;具备良好的可移植性,适应不同运行环境,易于部署、安装与替换。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主体、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至少一项软件系统开发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
(三)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2响应人声明格式)。
(四)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并在《响应人声明》中声明: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响应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因服务质量问题被处罚或列入失信记录为准);
4.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 2026年6月29日9:00至 2026 年7月6日23:59(北京时间),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电子询比采购文件。
2.询比采购文件免费下载。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6 年7月7 日 9 : 00 (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六、异议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s://ygcg.gzggzy.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01房
邮政编码: 510000
联系人: 曹工
电 话: 020-37852160
电子邮箱: 12080010@gdg.com.cn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 年 6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