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鸭河口灌区服务中心河南省南阳市鸭西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详情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南阳市鸭河口灌区服务中心河南省南阳市鸭西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https://ggzyjy.n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南阳政采磋商-2026-17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鸭河口灌区服务中心河南省南阳市鸭西灌区工程施工准备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148,482.22元 | |||||||||||||||
| 最高限价:1148482.22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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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施工进场道路的实施,具体包括路基平整、土方回填压实整平、路肩排水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 5.5工期:60日历天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 %份额。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口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拔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 供应商的其他基本条件: 3.7.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7.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8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18日 至 2026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https://ggzyjy.nanyang.gov.cn) | |||||||||||||||
|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https://ggzyjy.nanyang.gov.cn,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 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 0512-58188538 , CA 数 字 证 书 技 术 支 持 : https://ggzyjy.nanyang.gov.cn/ptdl/011009/single.html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https://ggzyjy.nanyang.gov.cn)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3.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专家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南阳市鸭河口灌区服务中心 | |||||||||||||||
|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建设中路276号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7-63599829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宏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大道建业凯旋广场20号楼11层1102室 | |||||||||||||||
联系人:夏云帅 | |||||||||||||||
| 联系方式:1568818150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 联系人:夏云帅 | |||||||||||||||
| 联系方式:15688181509 | |||||||||||||||
附件
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