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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市上党区工人文化宫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长治市上党区工人文化宫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40421202606010010-02-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治市上党区工人文化宫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40421202606010010-  
02-01),该项目已由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以项目代码(2604-140404-89-05-162150)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上党区总工会,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上党区工人文化宫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府后西街091号;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面积为3999.83㎡。主要建设内容:外部:对局部楼板及  
墙体、屋盖进行拆除作业,改造为轻钢屋架,彩钢保温板屋面;对既有梁板墙等结构构件进  
行加固。内部:对部分房间布局进行调整,改造后设置有门厅、观众厅、舞台、休息室、化  
妆间、耳光室、储藏室、活动室、功能用房、卫生间等。对室内原有给排水、采暖、电气、  
消防等管网拆除,进行改造。拆除文化宫室内外装修,进行改造。对室外原有破旧水泥混凝  
土地面重新进行硬化,增加室外绿化,对室外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室外绿化面积为245.9㎡,  
硬化铺装总面积为2657.03㎡。同时对整栋建筑做消防改造。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从工程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  
织招标;  
2.5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  
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符合以上资质的联合体;  
3.2 拟担任本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  
理(总承包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需具备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  
年份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  
保凭证及社保明细表(以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总承包负责  
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以联合体  
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4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查询的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5 投标人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黑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不得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6 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查询的中国裁判  
文书网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承包负责人、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  
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7.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7.4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  
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2日  
获取方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9时30分  
递交方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  
市)”(https://ggzy.changzhi.gov.cn/)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s://ggzy.changzhi.gov.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2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下载中心-《建设工程远程开标用户手册》;投标人应在开标  
前需准备好CA锁,以确保网络环境良好及电脑运行正常等相关工作,保证远程开标会议的顺  
利进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  
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渠道: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ggzy.changzhi.gov.cn/)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单位:长治市上党区总工会  
接收异议的
联系人:和先生  
联系电话:0355-8089340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  
省·长治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0355-8089230  
电子邮件:changxianzhujian@163.com  

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市上党区总工会  

址:长治市上党区府后西街091号  
联 系 人:和先生  
联系电话:0355-8089340  
电子邮件:s808939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叁个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C座402  
联 系 人:程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92968  
电子邮件:37784280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