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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项目详情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91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通过/
3(主)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4(主)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过/
5(主)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6(主)中建照明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30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茗筑水岸BS4栋6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020-39914086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3号楼3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日期:2026年06月26日
相关附件: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补光epc.pdf资格审查情况报告-不含专家姓名.pdf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91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通过/
3(主)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4(主)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过/
5(主)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6(主)中建照明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30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茗筑水岸BS4栋6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020-39914086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3号楼3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日期:2026年06月26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南沙街、黄阁镇、港湾街、横沥镇暗区补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91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投标申请人名称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主)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2(主)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地质建设工程勘察院通过/
3(主)广东省建筑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
4(主)中铁建大湾区建设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通过/
5(主)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6(主)中建照明有限公司;(成)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公示时间从2026年06月27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30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39910657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灵山岛茗筑水岸BS4栋6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统筹投资类项目)
联系电话:020-39914086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3号楼3楼招标人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中心(广州市南沙区建设中心)日期:2026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