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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2026年第60387号)标的9:丹东市新兴区顺达路19号西3门挂牌公告

项目详情

(2026年第60387号 )丹东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15处商业房地产出租项目 -标的9:丹东市新兴区顺达路19号西3门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2026年第60387号 )标的9:丹东市新兴区顺达路19号西3门
标的编号 DL2026ZL000649 监测编号 GR2026DL1001521
出租底价 35,000.00 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 2026-06-24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7-07
交易品类 资产租赁 资产类别 房产
项目概述出租标的为15处商业房地产,分标的出租,其中:标的1-标的9为1-2层单独入户门市房;标的10-标的15为3-8层院内单独入户办公用房。各出租标的出租期限均为3年,出租用途均为办公或商业,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1个月装修缓冲期,各标的出租面积详见出租明细表。目前均处于闲置状态。出租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本项目不设集中展示,请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自行到出租标的所在地实地踏勘,产权单位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18840518860。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40 个,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名称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 2025-10-31
评估价格 评估总资产
评估总负债 净资产


资产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丹东市新兴区顺达路19号西3门出租面积(平方米)153.6
出租用途商业出租期限(年)3
免租期限(年)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元)3.5万元/年租金支付方式年付
权证名称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标的使用情况空置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元)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租金评估值(元)
其他信息录入

披露事项

承租方资格条件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各出租标的挂牌出租底价为年租金价格(含增值税),出租期限均为3年,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1个月装修缓冲期。
2、本项目租赁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10%,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缴费等,在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房屋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其租赁保证金。
3、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采暖费由出租方承担,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本项目首年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在承租标的物后,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6、在承租标的物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业态规划。
7、在承租标的物后,承租方必须按照使用要求充分、合理利用标的物,如需改造装修或维修设施设备、安装电器设备等,不得改变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前提下,承租方需出具书面装修方案、图纸、资质、人员证件等相关材料,并报出租方批准备案。
8、承租方负责租赁期内房屋消防安全及其他一切承租方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承租方定期对房屋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开关、插座、插排及其自用电子设备)。在租赁期内一切由房屋内产生的消防安全及生产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擅自将标的物转租或转借给其他第三方。
10、在承租标的物后,不得将标的物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11、在承租标的物后,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租赁期间引起的劳动纠纷及经济纠纷与出租方无关,出租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
12、出租标的通上下水、通暖、通电,能正常使用,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其中:1-2层为9个单独入户的门市房,南向5间、西南向1间、西向3间。
9间门市房均为1-2层,层高3.6米。南向5间为一面临街,门面宽度约为7.2米;西向3间为一面临街,门面宽度约为6.4米;西南向1间为两面临街,门面宽度各面约为9米。除西向3号门市房为清水外,其他8间门市房为简单装修。
3-8层为院内单独入户的办公用房。层高3.3米,简单装修,两面临街。
13、在租赁有效期内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暴乱等);
(2)政府决定征用、收回、拆除、改扩建、改造等;
(3)城市建设、规划调整、市容整治等;
(4)其他政策性因素等。
14、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25)第550038号)。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1)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www.daee.cn)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中进行报名;
(2)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承租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承租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承租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承租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2、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须知》约定的标准执行,一次性支付,全部由出租方承担。
3、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本项目租赁保证金为成交年租金的10%,由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缴费等,在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房屋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其租赁保证金。
5、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出租所披露的公告内容,已经了解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承租申请后,不以不了解出租标的情况或出租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承租申请、退还出租标的或拒付首年租金。
(2)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4)同意被确定为承租方并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交接工作结束后,出租方与承租方均在《资产交接单》进行会签即视为交接完成。
资产交接须明确自《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起相关数据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采暖费、通信费、物业费、煤气费等。同意《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之前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出租方承担,《资产交接单》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后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的相关费用和欠费由承租方承担。
(5)同意在转让标的资产交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大连产权交易所将租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结算账户。
(6)承诺所提交的承租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6、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大连产权交易所对出租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承租方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请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登记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7、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承租方若发生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拒付首年租金、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承租或退还出租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出租标的重新公告。
项目咨询联系人张先生,孙先生项目咨询电话13624252418,13134286853

交易条件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交易方式说明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信息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公告期,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优先受让权情况不涉及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易保证金金额7,000.00元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若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⑥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首年租金、租赁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首年租金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成交租金递增方式无。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不涉及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丹东中免免税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00701866683U 所在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
出租方类型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有
注册地(地址) 振兴区十纬路5号 经营规模 微型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870,000.00元 法定代表人 邵薪
联系人名称 邵先生 联系人手机 18840518860
本次拟转让产(股)份数量

报名信息

项目报名 谷女士 报名电话 0411-65850505
报名QQ 网上报名地址 www.daee.cn
现场报名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项目附件

材料名称 下载
出租明细表 出租明细表

具体信息以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信息为准 点击查看具体信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