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外部检验及定期检验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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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外部检验及定期检验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16 11:40:23 一、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外部检验及定期检验项目拟采用直接采购方式 三、供应商: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四、公示开始时间:2026-06-16 12: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2026-06-21 12:00:00 六、公示周期:5天 七、采购内容: 新疆华电哈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锅炉外部检验及定期检验项目 八、直接采购理由: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根据特种设备法规、自治区市场监督局等相关规定,新疆特种设备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备案的检验单位中,具备检验超临界锅炉资质(GD1)的只有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一家,本次2号锅炉外检工作需委托给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四)8.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王涵杰 异议受理人电话:0991-4822640 异议受理人邮箱:wanghanjie1@chd.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