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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连云港...

项目详情





[0]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7011837000470JS320702 项目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
标段编号 E3207011837000470002001JS320702 标段名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6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2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7011837000470002001JS32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区开审备〔2026〕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G228国道东北、刘圩港河西北侧。 
2.3 建设内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泰满正内部道路起于G228,按照规划线位向东,止于规划横四路,路线全长0.834km,按照城市主干路新建,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地块抛填面积约16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34875663.45元
2.7 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包含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等,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土方类别、弃置场地、种植土回填、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老路、绿化等)、道路工程、交安工程(包含挖基坑土方、弃置、路名牌、五合一禁止禁令标志牌、分车道标志牌、、指路标志牌、电子警察标杆及设备、信号灯、电缆保护管、交通标线、排水(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与现有市政设施的搭接、驳接费用(不限于道路、绿化、雨水、路灯、信号灯等)及其与上述施工内容相关的必要的措施、施工期间居民出行的道路保通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配套工程等施工(含甲方提供资料中涉及的自来水、供电、天然气、通信、军用光缆等所有管线的保护和迁改等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大型:3000万元-8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
2.9 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明确投标人负责施工,否则不予认可。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执行,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并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如果是大型企业中标后,必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 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
5.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06 月18日至2026年 06 月 26 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8-80198130                 电话:1731234083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陈学洋                 
邮编:       222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842755167@qq.com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198174082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连云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0701551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E3207011837000470002001JS3207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区开审备〔2026〕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板桥G228国道东北、刘圩港河西北侧。 
2.3 建设内容: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泰满正内部道路起于G228,按照规划线位向东,止于规划横四路,路线全长0.834km,按照城市主干路新建,红线宽度40m,设计速度40km/h;地块抛填面积约160亩;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34875663.45元
2.7 招标范围: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拓展区(板桥片区)产业综合服务区项目地块抛填、硬化及泰满正内部道路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包含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等,综合考虑土石方运距、土方类别、弃置场地、种植土回填、拆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老路、绿化等)、道路工程、交安工程(包含挖基坑土方、弃置、路名牌、五合一禁止禁令标志牌、分车道标志牌、、指路标志牌、电子警察标杆及设备、信号灯、电缆保护管、交通标线、排水(雨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与现有市政设施的搭接、驳接费用(不限于道路、绿化、雨水、路灯、信号灯等)及其与上述施工内容相关的必要的措施、施工期间居民出行的道路保通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配套工程等施工(含甲方提供资料中涉及的自来水、供电、天然气、通信、军用光缆等所有管线的保护和迁改等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大型:3000万元-8000万元的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
2.9 工期:2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金额的认定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明确投标人负责施工,否则不予认可。
(4)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年/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5)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施工合同信息归集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执行,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并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如果是大型企业中标后,必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1 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法。
5.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 06 月18日至2026年 06 月 26 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云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协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14 楼 
联系人:  陈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518-80198130                 电话:1731234083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陈学洋                 
邮编:       222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842755167@qq.com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1981740822@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连云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8-80701551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在线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