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询比函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现拟对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进行询比采购, 特邀请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由于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由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给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运行,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询比,合同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1. 询比范围: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详见技术方案)
2. 资质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2.2供应商应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若询比人发现供应商到场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需赔偿询比人合同金额双倍赔偿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工期: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伴随服务,以甲方通知之日起计。
4. 含税限价: 156388.40 元,不含税限价: 138397.55 元,超过限价投标报价无效。(限价含13%增值税)
5.质保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结算原则:
6.1、报价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数量的增减、产品材质的调整、运输距离的变化、运输次数的变化、市场变动、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调整;因数量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运输距离、运输次数也均可能发生变化,上述修改、变化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货过程中卖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任何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卖方承担。
6.2、报价总价包含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询比文件设备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上下车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买方工地交货前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安装、土建、调试、试运行、配合、培训、技术服务、相关服务、质保服务、质保期后的免费巡查和保养服务和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以及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支出和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项目通过验收全面负责,并在联动调试、项目验收合格后将该项目移交询比人。
6.3、供应商应按询比人提供的数量及询比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进行某项清单项,则按实扣除相应费用。若所有清单项目均已实施完成但项目未通过验收,供应商应负责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经询比人验收合格,且询比人不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7.支付方式:
7.1、设备到货改造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7%;
7.2、其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7.3、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均应按照甲方的财务要求提供合规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若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视为违约。
8.报价方式
8.1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并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按否决报价处理。
8.2供应商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报价须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保持一致,否则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8.3、报价文件须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要求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电子版报价文件须为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如不上传PDF电子版报价文件供应商报价无效。询比人将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
8.4、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后,询比人将依据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询比人依据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将组织报价文件复核小组(参考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复核),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复核,报价文件通过复核小组复核且报价最低的方式确立中选候选人。
8.5、若供应商在报价和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询比人将依据《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处理,同时,若供应商在处罚期内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复核小组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
9报价文件组成
9.1报价资料
1) 报价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响应询比函技术要求相关文件;
4) 承诺书(格式自拟) ;
5) 其他资料
10.我司将根据本次报价,组织复核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所有复核通过的报价文件,以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中选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11.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 10:00 时
12.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有。
13.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计划部
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邮编:400010
电话:023-67767416
传真:023-67766442
联系人:吕老师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 6年6月17日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现拟对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进行询比采购, 特邀请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报价。由于李家沱污水处理厂由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给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运行,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询比,合同与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1. 询比范围:李家沱污水处理厂2026年新增次氯酸钠消毒系统项目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第二次)(详见技术方案)
2. 资质要求
2.1供应商须为中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2.2供应商应确保所供货物为全新,原装正品产品,且随货物到场一并提供该货物的合格证,若询比人发现供应商到场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供应商需赔偿询比人合同金额双倍赔偿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 工期:15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伴随服务,以甲方通知之日起计。
4. 含税限价: 156388.40 元,不含税限价: 138397.55 元,超过限价投标报价无效。(限价含13%增值税)
5.质保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6.结算原则:
6.1、报价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调整,不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数量的增减、产品材质的调整、运输距离的变化、运输次数的变化、市场变动、物价波动、汇率浮动、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变动、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任何调价文件等而调整;因数量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运输距离、运输次数也均可能发生变化,上述修改、变化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货过程中卖方不得因为供货数量与合同不相符而提出任何异议,更不能以此为由调整单价,否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卖方承担。
6.2、报价总价包含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询比文件设备交货的各项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上下车费、利润、税金等各种送货买方工地交货前的一切费用,交货后的安装、土建、调试、试运行、配合、培训、技术服务、相关服务、质保服务、质保期后的免费巡查和保养服务和售后服务等所需相关费用以及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税金、费用、支出和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项目通过验收全面负责,并在联动调试、项目验收合格后将该项目移交询比人。
6.3、供应商应按询比人提供的数量及询比文件中规定的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项目采用单价包干方式。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进行某项清单项,则按实扣除相应费用。若所有清单项目均已实施完成但项目未通过验收,供应商应负责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成后需经询比人验收合格,且询比人不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7.支付方式:
7.1、设备到货改造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结算金额的97%;
7.2、其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7.3、甲方支付每笔款项前,乙方均应按照甲方的财务要求提供合规足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若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视为违约。
8.报价方式
8.1供应商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并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按否决报价处理。
8.2供应商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系统报价须与报价文件中报价保持一致,否则将按报价无效处理。
8.3、报价文件须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要求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传电子版报价文件(电子版报价文件须为加盖供应商单位鲜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如不上传PDF电子版报价文件供应商报价无效。询比人将不接受纸质报价文件。
8.4、供应商上传报价文件后,询比人将依据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询比人依据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将组织报价文件复核小组(参考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进行复核),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复核,报价文件通过复核小组复核且报价最低的方式确立中选候选人。
8.5、若供应商在报价和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询比人将依据《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进行相关处理,同时,若供应商在处罚期内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复核小组根据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门户黑名单公告公示为准);
9报价文件组成
9.1报价资料
1) 报价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2)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响应询比函技术要求相关文件;
4) 承诺书(格式自拟) ;
5) 其他资料
10.我司将根据本次报价,组织复核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所有复核通过的报价文件,以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中选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11.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 10:00 时
12.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所有。
13.地址: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计划部
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邮编:400010
电话:023-67767416
传真:023-67766442
联系人:吕老师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202 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