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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采购方案

项目详情

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采购方案
项目编号:GK2026060300157033(试)
发布时间:2026-06-16 15:30:00
发布单位: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海洋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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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采购(包件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60300157033(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疏浚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茂名港博贺新港区。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施工范围12级土凿岩上岸施工,12、13级土炸礁后疏浚上岸施工(本次招标不含陆运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
包件划分: 1个  。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7月1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 。
2.3其他:本标段前期由中山市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公司”)负责施工,双方签订了二期合同。后因恒泰公司相关施工资质过期,导致该合同终止。投标人如中标,须承接恒泰公司前期施工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配合我方与恒泰公司做好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工期要求、不同土质施工要求等自行选择可用船舶,并保证所投入的船舶能满足现场施工条件及工期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具有承担类似工程施工的经验;
(2)投标人未受到交通运输、住建、水利等主管部门取消在广州市或工程建设所在地投标的且仍处于有效期的处罚;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独立承担本工程,不得转让和分包。
(6)本项目实施期间的船舶施工质量检测由招标单位项目部测量部负责,由投标单位与测量单位另行签订合同,相关检测费用由投标单位与测量单位商定并由投标单位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c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免费下载  
☑出售,每套售价 1000 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 2026 年 6 月 21 日 16  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施工(标段II)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标书款”,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 年 6 月 21 日 16 时前发至邮箱 3120008745@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茂名港博贺新港区30万吨级航道工程施工(标段II)断面10+300~11+500航道段疏浚服务(第三期)标书款”)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账  号:44001430401050191906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 14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29楼 
联 系 人:  戴工  
电  话: 15766547368 
                   2026年 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