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公告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 | |||||||
| 项目批准文件及文号 | /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控详规划、控详调整、规划条件附图、详细方案、日照分析、道路设计、管网综合、竖向设计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合同预估金额(万元) | 备注 |
| 1 | 哈尔滨市南岗区城市更新服务中心相关项目规划设计编制 | 控详规划、控详调整、规划条件附图、详细方案、日照分析、道路设计、管网综合、竖向设计 | 公开招标 | 2026年07月 |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0 | /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资质: 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3.1规划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并提供缴纳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6年4月至2026年0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3.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养老保险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设计人员,格式自拟;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