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海县宁海县越溪乡小宋村群英塘外中馋主头滩涂养殖区承包项目(重发)项目公告
项目详情
<span >中标结果公示</span>
| 标题: | 宁海县宁海县越溪乡小宋村群英塘外中馋主头滩涂养殖区承包项目(重发)项目公告 | ||
| 项目编号: | NHX-Q01-202606160563 | 项目名称: | 宁海县宁海县越溪乡小宋村群英塘外中馋主头滩涂养殖区承包项目 |
| 公告内容: |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宁海县越溪乡小宋村群英塘外中馋主头滩涂养殖区承包项目 2、项目地址:越溪乡小宋村境内 3、承包期限:9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5、承包范围:养殖塘合计约400亩。(具体详见图纸另册) 6、招标限价:标的标底为1100000元(总计9年,以中标价为最终承包价)。 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15日起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竞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租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如成交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成交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租。 三、竞价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为 贰拾万元整。(现金方式,报名时提交) 2、竞价保证金的退回:未成交的竞租人在成交会议结束后直接退回;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直接抵作部分承包款(多退少补),若不足抵付承包款的则需在签订书面合同前补足,如不补足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不再签订合同且没收竞价保证金。成交人须自成交公示期满起7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7日内未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视作放弃成交资格,并被没收竞价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无 。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时。 2、报名地点:宁海县北斗北路367号二楼203室(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五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6年6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6、开标地点:宁海县越溪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100元/标,售后不退。 六、成交方式 本次招租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按照投标人报价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如低于标底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有效竞包商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 七、支付方式为: 养殖塘承租期限为9年。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承包款后并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缴付则没收保证金,重新招标;如不按时缴付,则没收承包预付款并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租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合格竞包人可自行从宁海县公共资源中心网站下载发包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准备竞包事宜。 九、其他事项: (1)招租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租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在承包期间内水、电、路等及基础设施,由承包者自负,自行安排。 (3)如遇规划调整、国家建设需要、政府行为或法律政策变化等特殊原因土地被征用,承包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终止。 (4)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及坝体设施,如需改变塘的形状,需经过招租人同意,(如擅自更改或损坏村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中标资格,收回该养殖塘)。 (5)招租人与原承包人提前沟通15日内完成养殖塘的移交相关事宜, 原承包人完成交接并签字确认后,新承包人方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越溪乡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宁海县越溪乡 联系人:苏周文 联系电话:13586677993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67号二楼 联系人: 王海清 联系电话:0574-59976439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6-16 | 交易业务类型: | |
| 信息来源: |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6-16 09:55: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