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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6年胜利油田分公司、天津分公司530302盘根、530399其他填料密封公开招标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汇报26903108盘根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胜利油田分公司、天津分公司530302盘根、530399其他填料密封公开招标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汇报26903108盘根(招标编号:NZZ260622-5303-126061)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盘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胜利油田分公司、天津分公司530302盘根、530399其他填料密封公开招标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汇报26903108 /
2.1 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6年胜利油田分公司、天津分公司530302盘根、530399其他填料密封公开招标框架协议采购方案汇报26903108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盘根 1.000
2 其他密封圈、条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结算单、发票等办理结算,甲方自乙方送交全套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60日内完成价款支付。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工信部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任一标的物或同类产品至少一份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选择引用类型”和“第二步:同步引用数据”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36个月(或1095天)至开标日前2个月(或60天)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6〕7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接到用户服务要求后,响应时间不超2小时,根据需要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压力管道元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有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非金属密封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受理证明及承诺:如证书尚在办理中,可提供型式试验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同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的《承诺书》。 承诺书内容须明确:承诺在合同签订后、产品发货前,必须取得对应的有效《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若未能在供货前取得该证书,视为产品不合格,投标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退货、赔偿损失等)。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对已报价的所有物料均具有供货能力。若中标,不得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在框架协议执行期内,如以价格原因不供货或延期交货,出现合同履约问题,接受中国石化及胜利油田取消交易资格等违约处理。”
(6)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物资和技术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由投标人负完全责任,并提供承诺函。(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6月16日9时0分 至 2026年6月2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年7月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或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投标管理-异议管理”页面填报提交,或发送至wzyyts@sinopec.com。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 孙霖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546-8771301 电 话: 05468777252
电子邮件: sunlin108.sl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zhangchengxu.slyt@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6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