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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A3300000090001203002001]

项目详情


<span >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
项目代码:
2201-330000-04-01-303824
招标人:
名称: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溪路373号至393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潮路636号万邦大厦

联系人:葛佳彬

联系人:张业高、何佳佳(项目负责人)
电话:0571-88570395
电话:13335719494
标段(包)名称: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融合提升工程(二期)
标段(包)编号:
A3300000090001203002001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一)、请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7项要求,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提供定标要素? 答复
(一):招标文件未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考虑。问
(二)、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人员社保由分公司(我司的非独立法人机构)缴纳,分公司人员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认定要求? 答复
(二):投标人分公司人员予以认可。问
(三)、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资格审查资料第
二、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直接空白不填写即可?答复
(三):投标人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问
(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首页中的成员信息是否只填写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即可,请明确?答复
(四):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已说明“至少添加一个项目负责人/总监、一个技术负责人”。问
(五)、我单位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了投标保证保险,请问投标文件第八章中“
三、投标保证金”的格式部分是否可空白不填或直接删除?仅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扫描件、转账截图扫描件及投标保证保险单是否符合要求?答复
(五):招标文件第八章中“
三、投标保证金”的格式部分可不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行政监督机构: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电话:
0571-88553520
信息来源: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6-15 16: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