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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源县某单位河道治理-箱涵施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新疆新源县某单位河道治理-箱涵施工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JYGCG2026001337
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源县某单位河道治理-箱涵施工建设项目,技术标准与要求清晰明确,项目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经上级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源县某单位河道治理-箱涵施工建设项目
2、资金来源:100%自筹资金,资金已到位。
3、建设地点:新疆新源县某单位选厂矿区位于新源县城东南 170°方向,直距约 31km,实际距离约 100km,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招标范围:主要对新疆新源县某单位河道治理-箱涵施工项目建设,施工内容涵盖河道治理箱涵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开挖与地基处理、垫层及混凝土基础施工、箱涵主体结构浇筑、变形缝施工、土方回填,明渠截水沟浇筑、钢筋混凝土淋溶水池浇筑等(施工项目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5、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08月30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和转包。
7、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貳级及以上资质。
1.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2.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后显示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新源县某单位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1328999668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
联系人:孟庆意、马玉伟、高晶。
电话:0991-460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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