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山东\n \t 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n

项目详情



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惠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进场交易编号:XT-GC-20260611-01-02;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泰市东都镇。
2.2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1#仓库、2#仓库、1#车间、2#车间等,该项目均为框架结构,其中:1#仓库为三层局部四层及部分地下一层(建筑面积9548.97m²)、2#仓库为三层局部四层及部分地下一层和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10910.89m²)、1#车间为四层局部五层(建筑面积3795.74m²)、2#车间为三层局部四层(建筑面积4086.37m²),总建筑面积28341.97m²。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招标控制价:317465.38元,监理费费率0.58%。
2.7 标段划分:不本项目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时间:自2026年6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自行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7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惠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经济开发区内
邮编:271200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538-705905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纬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和园喷泉广场2-2
邮政编码:271000
项目经理:刘经理
电话:0538-2058166  
邮箱:weitaizhaobiao@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2058166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投诉受理电话:0538-2058166
8.3本项目行政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538-722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