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服务
项目详情
公告
公告标题: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服务询比公告
公告内容: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研究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研究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98367 。
1.3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广州之窗商务港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28-330、334-348、364-368号(双号),由广州之窗A区、广州之窗B区、广州之窗C区三栋塔楼及船舶修造厂旧址(自编49号)历史建筑与艺术中心组成,A区为办公、商业功能,面积约15万㎡;B区为商务大平层,面积约20万㎡;C区为办公、商业、酒店功能,面积约20万㎡。历史建筑及艺术中心为展示、商业功能,面积约4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结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海珠区等“十五五”规划内容,四航局“十五五”规划以及写字楼、大平层、酒店、游艇等产业发展趋势,拟定广州之窗园区“十五五”发展策略及规划研究服务报告,为园区运营及各功能板块发展提供发展建议。
2.2 服务期限: 收到询价人正式中标通知后60天内完成咨询报告。
2.3 服务地点: /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国内注册的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含有咨询服务内容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企业或项目的品牌规划/战略规划/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十五五”规划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企业或项目的品牌规划/战略规划/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十五五”规划服务业绩。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①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②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③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④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⑤《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进行特别处理(ST);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06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 合同签订7天内,提交工作大纲,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的30%
(2) 《报告》整体初稿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的40%。
(3) 《报告》终稿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询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的20%;
(4))合同结算后支付结算总价的10%。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业务监督
举报电话: 020-28126667
12.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总部大厦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562612 8949
电子邮件:
2026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列表
暂无数据
物资信息
报名入口: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37631671498235904&schemeCode=FWFA00000098367&schemeName=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服务¬iceId=2838134901831974912&opUnitName=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opUnitId=101053&purchaseType=7&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
公告标题: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服务询比公告
公告内容: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研究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研究服务。
1.2 采购方案编号: FWFA00000098367 。
1.3 采购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企业自筹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广州之窗商务港位于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28-330、334-348、364-368号(双号),由广州之窗A区、广州之窗B区、广州之窗C区三栋塔楼及船舶修造厂旧址(自编49号)历史建筑与艺术中心组成,A区为办公、商业功能,面积约15万㎡;B区为商务大平层,面积约20万㎡;C区为办公、商业、酒店功能,面积约20万㎡。历史建筑及艺术中心为展示、商业功能,面积约40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结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海珠区等“十五五”规划内容,四航局“十五五”规划以及写字楼、大平层、酒店、游艇等产业发展趋势,拟定广州之窗园区“十五五”发展策略及规划研究服务报告,为园区运营及各功能板块发展提供发展建议。
2.2 服务期限: 收到询价人正式中标通知后60天内完成咨询报告。
2.3 服务地点: / 。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国内注册的营业范围符合本项目的国内独立法人企业,且经营范围含有咨询服务内容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
(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企业或项目的品牌规划/战略规划/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十五五”规划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存在失信惩罚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本层级及以上层级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企业或项目的品牌规划/战略规划/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十五五”规划服务业绩。
(6)其他要求: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①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②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③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④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⑤《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⑥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进行特别处理(ST); 。
4.供应商报名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06 年 6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采购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询比采购。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询比采购。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询比采购。
5.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报价结束时间前,登录“中交招采网”进行线上报价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6.2开标地点:本次采购在“中交招采网”平台线上开标,不举办现场开标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合同主要条款
9.1 付款条件:
(1) 合同签订7天内,提交工作大纲,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的30%
(2) 《报告》整体初稿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的40%。
(3) 《报告》终稿提交并经甲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询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价的20%;
(4))合同结算后支付结算总价的10%。
9.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
(2)□要求递交
保证金金额: / ;
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
其他形式:___/________ 。
10.成交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0.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0.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11.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 业务监督
举报电话: 020-28126667
12.其他
/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3.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广州之窗总部大厦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562612 8949
电子邮件:
2026 年 6 月 12 日
附件列表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物资信息
|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税率 | 单位 |
|---|
| 1 | 管理咨询 | “十五五”咨询服务费 | 6% | 项 |
报名入口:https://sp.iccec.cn/viewNoticeDetail?schemeId=2837631671498235904&schemeCode=FWFA00000098367&schemeName=广州之窗商务港“十五五”发展策略与规划服务¬iceId=2838134901831974912&opUnitName=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opUnitId=101053&purchaseType=7&schemeStatus=&checkFlag=&supCode=&sup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