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 已由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2.3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具体包括:贵族1、2、3号;太阳能楼1、2、3号;铁发小区;山城路综合楼;学府新居的土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4项目计划投资:648.942718万元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接收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不同专业或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组合,联合体单位资质组合达到资格审查要求即可,资质的认定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担工作。
(6)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8)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含施工员1名、质量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不同专业或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组合,联合体单位资质组合达到资格审查要求即可,资质的认定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担工作。
(6)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8)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3.8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3.9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3其他要求: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已由乌发改审发(2025)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具体包括:贵族1、2、3号;太阳能楼1、2、3号;铁发小区;山城路综合楼;学府新居的土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3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4计划工期: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竣工日期:2027年7月30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489427.18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捌万玖仟肆佰贰拾柒元壹角捌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9 00:00 至 2026-06-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包巴特尔
联系电话:18447340930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24835607
行业监管: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82-8212652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6-08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 已由 乌兰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2.3招标规模: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具体包括:贵族1、2、3号;太阳能楼1、2、3号;铁发小区;山城路综合楼;学府新居的土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4项目计划投资:648.942718万元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220020260511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燃气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建筑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给水工程;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排水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648.942718 | 工期(日历天) | 365 |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不同专业或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组合,联合体单位资质组合达到资格审查要求即可,资质的认定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担工作。
(6)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8)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没有被当地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3.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至少含施工员1名、质量负责人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超出此期限视为无效,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1年的投标企业无须提供财务报告,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CA锁;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4)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不同专业或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组合,联合体单位资质组合达到资格审查要求即可,资质的认定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对应的资格条件,各自按资质类别等级的许可范围承担工作,不得超出其资质范围承担工作。
(6)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8)应满足下列要求:依据内建市(2024)70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
3.8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不得投标: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3.9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评标期间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如在中标后经查实提供了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3其他要求: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已由乌发改审发(2025)1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四标段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内所有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具体包括:贵族1、2、3号;太阳能楼1、2、3号;铁发小区;山城路综合楼;学府新居的土方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水工程、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电气工程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2.3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4计划工期:工期:365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竣工日期:2027年7月30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489427.18元(大写:人民币陆佰肆拾捌万玖仟肆佰贰拾柒元壹角捌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6-09 00:00 至 2026-06-15 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3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说明7.1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7.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乌兰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包巴特尔
联系电话:18447340930
招标代理: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024835607
行业监管: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
联 系 人:乌兰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482-8212652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10.4、投标操作须知2026-06-08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