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新村海沙密瓜产业园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新村海沙密瓜产业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工程建设地址:东方市新龙镇新村;
工程概述及规模:利用新村87亩海沙地建设哈密瓜棚、水池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183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三、工作内容及合同费用?
本次公开选聘为本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本次选聘预算编制服务合同费用根据琼计价格200210号取费标准收取。各报名单位以下浮率进行报价,签订合同价格以取费标准计费后,计算中标下浮率为准,最终费用以结算审核费为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二)信誉要求
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4.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
五、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3.单独密封的报价函,报名人以下浮率的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提供单位简介及近期工作业绩,如有近三年内承担过我市相关项目业务的可做好备注以供参考。
注:1.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核验。
2.以上材料(证书)复印件逐页盖章且加盖骑缝章,胶装成1册。
3.报价函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人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上午08:00-12:00,下午03:00-05:00)工作日内到东方市新龙镇项目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下午05: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评选办法
报名截止后,评选工作由选聘人组织实施,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质审查单位的报价函进行综合评定服务单位。
1.报名单位不足3家的,取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报新龙镇党委会审议;
2.报价单位在3-5家(含5家)的,取报价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报新龙镇党委会审议;
3.报价单位在5家以上(不含5家)的,则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余报价取平均值,根据报价接近平均值情况确定报名单位中标候选顺序,报新龙镇党委会审议;
4.若接近平均值者的报价出现上下浮动相同的情况,则报价下浮接近平均值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报价相同则资质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资质相同则注册资金高者的中标候选顺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根据报名单位近期业绩、承接相关项目业务经验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5.将拟定第一候选人为选聘单位,若第一候选人放弃选聘,则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以此类推。(放弃选聘须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公章);
6.选聘结果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在公示期间发现选聘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相关规定取消选聘单位资格,并根据选聘单位排序依次确定候选聘单位,以此类推。选聘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单位签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选聘单位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898-31100600)
东方市新龙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