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永自然资规告字[2026]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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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国有 土地 使用权 拍卖出 让公告
邯 永 自然 资 规 告字[20 2 6 ] 09 号
经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宗国有 土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6 年 06 月 11 日 至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 6 年 06 月 11 日 至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 6 年 07 月 01 日 10 时 00分 在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五) 该 宗地为 无 底价拍卖。
(六)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七)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八)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 账 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邯郸市永年区洺洲大道29号永年区规划展览馆)
联系人: 高 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310- 688 10 26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 政府采购服务 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03003 200000004340250
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202 6 年 06 月 11 日
邯 永 自然 资 规 告字[20 2 6 ] 09 号
经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 宗国有 土地 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总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YN202 6 - 14 | 广府镇西街村、西环路西侧 | 33784.26 | 商业用地 | ≤ 1.8 | ≤ 4 0 % | ≥ 30 % | ≤20 米 | 40 | 6572 | 6572 | 10万元或10万元的倍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6 年 06 月 11 日 至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 6 年 06 月 11 日 至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到 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区规划展览馆 525 室)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 6 年 06 月 30 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202 6 年 07 月 01 日 10 时 00分 在 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径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四)保证金进账单位(人)名称必须与竞买单位(人)名称一致。
(五) 该 宗地为 无 底价拍卖。
(六)本次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七)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八) 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见出让地块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 账 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永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邯郸市永年区洺洲大道29号永年区规划展览馆)
联系人: 高 先生 范先生
联系电话: 0310- 688 10 26
开户单位:邯郸市永年区 政府采购服务 中心
开户银行:永年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 03003 200000004340250
邯郸市永年区 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
202 6 年 0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