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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详情

 
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招标代理项目,招标人为如东县金鑫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自328国道与洋沙线交叉处,向南下穿海洋铁路,经丰利镇区东,止于与355省道交叉处,路线全长15.596公里,初设建安费约6.1亿元。
2.2招标内容
本次拟对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进行招标代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RD228-DL01标段。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质安中心(含业主外委质量检测)、智慧工地、技术服务、安全风险评估、品质工程第三方(含视频拍摄)、供电杆线迁移、水保监测验收、环保监测验收等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或限价),编制供电杆线迁移招标文件(含工程总承包模拟清单或编制施工图预算等),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的问题;接收投标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并负责清标工作,根据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公示评标结果,协助处理异议和质疑,办理招标核准或备案,负责招标过程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2.3服务期:自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28国道如东段一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应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备案,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到相应备案信息(提供平台查询信息的截图)。
(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招标代理业绩(招标内容须包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
②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咨询报告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造价咨询业绩(内容须包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
注:
1、上述业绩可为同一项目同时包含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工作内容,也可是分属不同项目。
2、招标代理单项合同金额指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价,若同一个招标项目含多个标段,以标段中标价合计金额为准;造价咨询单项合同金额指造价咨询报告书或盖章证明文件中体现的项目造价金额,若同一个招标项目含多个标段,以标段中标价合计金额为准。后同。
(3)信誉要求:
①投标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类型:服务类,后同)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投入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施工招标代理业绩(招标内容须包含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2026年3月~2026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3:30001/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平台费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需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金鑫交通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城中街道珠江路118号
电话:18762477556
联系人:张鹏飞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最高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7提醒:
9.7.1、项目负责人应全程参与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招标文件会商及控制价确定等关键节点以及发包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到场的会议等活动,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9.7.2、投标人必须承诺在项目招标期间保持不少于1人正常驻点办公,为驻场代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标招标期间,不少于2人【1人为驻场代理人员,1人为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其中在项目供电杆线迁移施工标招标期间,须有1人为安装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与招标人保持一致的作息时间,做到随叫随到(正常响应时间不超过0.5小时)。否则,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合同终止,已完项目按50%结算(未完项目费用不计)。
9.8 鉴于资格审查表《表5 已建工程表》中仅能填报“服务开始时间、服务完成时间”,投标人应将已完业绩的“中标公告发布时间”“咨询报告时间”等在工程简介中清晰表示,或按《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1320000014000810H-1
E430100000103766001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