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162号之二 |
| 资产描述 | 本次转让标的位于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162号,共5层,建筑面积1066.2平方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处于跃进路沿线商圈,周边购物、餐饮、银行、超市等生活配套齐全;附近设有多个公交站点,交通便捷。 |
| 标的所在地 | 广东省湛江市 |
| 共有情况 | 无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无 |
| 实物房产 | |
| 房产证号/不动产单元号 | 粤房地证字2006556号 |
| 建筑面积 | 1066.2(平方米) |
| 规划用途 | 非住宅 |
| 坐落位置 | 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162号之二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74号 |
| 法定代表人 | 高静涛 |
| 注册资本 | 25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19034126X6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广东省粤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湛江商业物业公开挂牌转让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粤新资运管函【2026】5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6-04-10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款)的交纳仅接受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资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信息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转让底价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6.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方须将服务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7.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2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7.3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联系本项目交易机构联系人进行预约看房。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资产现为空置。 2.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功能缺陷、用途缺陷、法律权属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意向受让方不以交易标的的上述瑕疵及风险要求返还交易款项,也不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 3.标的资产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数据为准,意向受让方不因建筑面积差异要求调整成交价格,也不得因此要求修改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完全知悉该资产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瑕疵和风险,在独立分析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自愿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5.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或意向受让方不满足现行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或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不能满足现行政策要求等非转让方原因而导致意向受让方不能全部或完全实现交易标的权利或预期价值的,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相关的风险和损失,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标的资产非独门独栋,为同体楼的一部分,该同体楼其余部分为其他权属人物业。标的资产位于同体楼的最里面,无墙体与其他权属人物业相隔,也无独立楼梯和出入口,对外墙体紧靠居民楼,进出需借道。 7.根据湛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系统内未查询到标的资产土地登记信息,更换新证需要先办理土地确权,后续是否产生费用需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受理后才能确定。标的资产存在无法完成过户以及无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的风险,上述权属变更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办理补办土地确权手续、标的资产权属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若最终未能完成标的资产物业过户权属变更,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已签订的交易合同或解除交易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追究转让方和交易机构的责任。 8.由于标的资产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在办理过户时须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滞纳金、利息等),土地出让金、税费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本次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因转让方办理房屋税源备案登记所被追缴的税费、土地出让金及办理土地确权产生的相关费用等)由受让方承担。 10.若本次交易未能完成标的资产物业过户权属变更,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涉及的需由转让方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由受让方承担。 11.标的资产证载权属人为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现权属人已更名为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产权证权属人名称未作变更。 1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联系本项目交易机构联系人进行预约看房。 13.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文本)、广东扬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羊资评字【2026】第FNMPZ0086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54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 收款账号 |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9010129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 转账 备注:GR2026GD0001583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2.资产交易合同(湛江商业物业文本)-法顾修订稿1.0(更新6.5).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殷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2236 0268(企业微信:a22360268)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yinxiang@csuaee.com.cn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new.csuaee.com.cn/;https://new.gduaee.com/ |
| 项目编号 | GR2026GD0001583 | ||
|---|---|---|---|
| 项目名称 | 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162号之二 | ||
| 标的编号 | GR2026GD0001583 | ||
| 标的名称 | 湛江市赤坎区中山二路162号之二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2-91440000MA4WHBU150-20260603-08195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