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NFJ2600071-03SGGH
| 项目名称: | 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110千伏变电站及校园基础设施更新项目(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垃圾站迁建更新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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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6月08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答疑
(1)提问1:若投标人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仍在公示期。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执行。
二、澄清
(1)合同专用条款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描述修改,由“必须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验收标准”调整为“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且必须达到投标文件承诺验收标准。”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2)合同专用条款中涉及到“质量保证金(结算审定价的3%)”描述修改:质量保证金(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
(3)明确合同专用条款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剩余费用如何支付:剩余安全文明施工费用随施工进度按月支付。详见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12.2.1。
(4)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承诺书删除“序号
(8)、
(10)-
(12)”内容后重新编号,详见澄清修改后得招标文件。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4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中国药科大学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泰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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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8号1301-1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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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25-86185029、025-86185387 |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025-5210201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