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乔后镇人民政府铺面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EY2026-11
受委托,本公司将对洱源县乔后镇人民政府铺面进行电子竞价公开招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电子竞价公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位于镇政府门口的一楼铺面6间,政府大门从北至南:1号铺面、4号铺面、5号铺面各约10㎡,6号和7号铺面合并为一间,面积约为20㎡;8号和9号铺面合并为一间,面积约为20㎡;10号和11号铺面合并为一间,面积约为20㎡。
招租底价:1号铺面4800.00元/年,4号铺面4800.00元/年,5号铺面4800.00元/年,6号和7号铺面合并为一间9600.00元/年,8号和9号铺面合并为一间9600.00元/年,10号和11号铺面合并为一间9600.00元/年;
2.文化站一楼1号和2号两间,面积各为10㎡;
招租底价:1号4800.00元/年,2号4800.00元/年;
3.租赁期限:3年(具体期限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更多详细信息请来电咨询。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17:3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报名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报名。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7日17:30止。
五、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自行踏勘。
六、竞租时间:2026年6月18日14:30。
七、竞租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竞租报名要求:
1.不接受联合竞租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报名时,竞租人应如实、准确地提供或填写报名信息,若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九、报名方式:竞租人须先办理CA证书(注:CA数字证书办理请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办事、注册登记”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需要一定时间,请竞租人提前办理)。CA证书办理成功后,请竞租人于2026年6月17日17:3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个人)须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2.(企业)须上传竞租申请书、实地踏勘表、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银行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须上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注:《竞租须知》、招租相关资料及报名资料模板详见公告附件。
十、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1.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7时30分。
2.特别说明: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不得交叉代替使用。保证金须从个人银行卡或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在转账凭证上注明该笔保证金报名的商铺位置及商铺编号,如未按要求注明所报商铺的位置及商铺号所造成的报名不成功,由竞租人自行承担。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转账时付款人需与报名人(竞租人)的名称一致。
3.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后,保证金未转入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租资格,不能参与此次竞租活动。
4.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洱源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洱源县支行
银行账号:24119101040006409
5.竞租保证金金额:
5.1位于镇政府门口的一楼铺面6间,大门从北至南:1号铺面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4号铺面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5号铺面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6号和7号铺面合并为一间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8号和9号铺面合并为一间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10号和11号铺面合并为一间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5.2文化站一楼1号和2号,保证金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十
一、报名资格确定:
竞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及交纳竞租保证金,报名时间截止,报名资料审核通过且保证金按时到达指定账户的竞租人取得《竞租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才具有竞租资格。
十
二、竞价招租规则:
1.本次竞价招租采用增价竞租方式进行,以系统设定为准,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租人也可以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
2.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过竞租交易系统报价(报价一旦成功就无法修改和撤回,请竞租人慎重),最终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3.限时竞价阶段以10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有新报价时则进入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按此方式不断循环,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电子竞价结束,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标的最终招租成交价,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报出的最高价宣告成交后,不得反悔。
注:若在电子竞价招租活动中,竞租人竞得电子竞价招租标的后,出现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订相关合同等行为之一时,出租人有权取消交易,并由竞得人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等法律责任。
十
三、违约责任:
1.竞得人不能按规定付清租金及相关税、费的,以及竞得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违约,违约人须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竞租须知》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且违约人须向我公司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可单方取消相应交易或解除合同:
2.1竞租人恶意串通的;
2.2竞租人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2.3竞得人不签订《招租成交结果确认书》、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2.4竞得人不按规定交纳相关税、费的。
3.给出租人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4.招租成交后,竞得人有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的第1项2项之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自愿放弃竞得人资格及履约保证金。
5.违约人履约保证金的处置:若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交由出租人处置。
十
四、竞价招租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洱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
五、
联系电话:
洱源县乔后镇人民政府 冯先生 13108563774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陈女士 18108723635、0872-5122703
附件列表:
1
| 附件3(竞买人国有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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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竞租须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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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竞价招租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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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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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大理州国有产权交易企业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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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个人-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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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个人--大理州国有产权交易自然人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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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实地踏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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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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