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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拍卖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公告(第一次)

公告-招标公告
云南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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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接受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的委托,定于2026年6月24日10时至2026年6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为保障拍卖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监督单位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三、拍卖标的物
1. 标的物基本信息
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平分公司名下位于金平县岔河路的公租房仓库及铺面共14间,每间单独拍卖,标的明细如下:

标的序号
标的名称
建成时间
结构
建筑面积(㎡)
规划用途
房屋性质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1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A幢1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2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A幢2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3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A幢3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4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A幢4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5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B幢1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6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B幢2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7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B幢3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8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B幢4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9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C幢1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10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C幢4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11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C幢2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12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仓库一间C幢3号仓库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42.75
生产
自建房
68300.00
68300.00
5000.00
13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临街商铺一间C幢2单元1号铺面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22.75
生产
自建房
100700.00
100700.00
5000.00
14
红河金平分公司公租房临街商铺一间C幢2单元2号铺面
2012年1月1日
混合结构
22.75
生产
自建房
100700.00
100700.00
5000.00
 
2. 标的物注意事项
(1)上述标的资产按照每间单独并按现状(含瑕疵)的方式拍卖及移交。意向主体必须在参与竞拍前进行实地踏勘,没有参与实地踏勘而参与竞拍的,视为认可资产状况(含瑕疵)及公告等所有内容并自愿承担相应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资产状况、资产现状与拍卖公告描述不符等为由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2)重大风险提示:上述处置的不动产性质为公租房,无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不动产权证书,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过户等产权手续,仅享有使用权。拍卖成交后,如因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买受人须符合保障性住房购买的资格条件(具体资格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住建部门咨询)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买受人无权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3)除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许可外,房产性质在转让后须维持不变,仍为保障性用房,不得以任何方式变更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买受人应继续用于符合政策规定的用途。
(4)上述不动产建设年限较久,可能存在屋面渗漏、水电设施不完善、设施老化、局部破损等问题。我司及资产管理人不对该不动产的使用功能、设施完好性、质量状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买受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资产状况、资产现状与拍卖公告描述不符等为由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5)上述资产存在第三方占有情况,详细情况请向我司咨询,我司及管理人对占有情况、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我司及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清退占有人,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第三方占有等情况向我司及管理人主张取消交易、减少交易价款、赔偿损失等。
(6)请竞买人详细查阅以上注意事项,因房屋产权性质等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3日16时,看样请提前与我司联系预约,咨询关于本次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及预约现场看样等工作。
联系人:邓女士15288365732;吴女士18088322225。
五、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六、竞买人资料及报名方式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受当地公租房管理政策限制,最终能否取得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及办理备案,由竞买人自行向当地住建部门确认。管理人和拍卖人不因资格问题承担任何责任。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无法成交的后果。
(四)竞买人在报名前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并签署《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报名时须提供《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及竞买人相关资质手续原件、复印件。
(五)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司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与我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为维护破产财产公开拍卖活动有序进行,便于管理人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本项目竞买人报名前须先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并书面签署《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后才可以报名。未看样参与竞买视为认同标的物现状及本公告内容。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优先购买权人
(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天向我司及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我司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加价幅度:1,000.00元或其整数倍。
九、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税费、佣金、其他费用承担
(一)税费承担及预缴:本次拍卖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拍卖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含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当承担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建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等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产权变更登记、转让及交付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竞买人应自行至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了解)。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按照成交金额的7%将税费预交至我司指定账户,备注“(2025)云25破1号拍卖成交预缴税费”,逾期支付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最终交易税费以实际为准,如需补缴税费的,受让方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相应税费支付至管理人指定账户,逾期缴纳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预交税费高于实际交易税费的,管理人在完成资产移交、转移登记后无息退还剩余费用。涉及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欠费应当按照转让方的通知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视为放弃交易,转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并由竞买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拍卖佣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日内将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5%收取)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昆明铂金大道支行;户名: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71907195910801)。
(三)关于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3日内支付平台软件服务费(具体以交易平台页面所示为准)。
(四)其他费用: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提取的,买受人应支付因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管理人对任何原因造成的拍卖撤销,仅退还买受人缴付的拍卖款本金,不计利息。
(五)竞买人未按规定支付成交价、预缴税费、拍卖佣金和平台软件服务费的,拍卖方可以取消竞买人的竞得资格,并由竞买人承担其违约责任。

一、拍卖报名保证金、拍卖余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场拍卖会者,请在2026年6月23日16时前携带《踏勘现场承诺确认书》及相关资质到我司办理报名手续,方可获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全额原路退还。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账号:871907195910801,户名: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铂金大道支行)。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支付拍卖成交款和约定的拍卖佣金,若买受热面违约,竞买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拍卖成交款全款支付至我司指定账户,备注“(2025)云25破1号拍卖成交款”,逾期支付的视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红河恒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

二、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和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我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平和花园物业中心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二)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负责按现状移交实物,管理人和法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登记,买受人自行以合法方式占有、使用、处分该房产,买受人按照拍卖标的物现状取得相关权利,承接承受标的物原权利人权利义务责任,拍卖人和管理人仅能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交接文件。我司将会另行通知拍卖标的现场移交时间,将拍卖成交的标的物按照实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逾期不办理的,须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若有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如因公租房政策调整、政府收回、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任何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占有或使用标的物,管理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不得据此要求退还价款或赔偿。

三、重要提示
(一)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竞买人须在竞买前自行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住建部门、税务部门、规划部门等咨询相关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及后续手续办理的可能性。房产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是否具备登记办证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房产、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咨询,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拍卖公告中所披露的房产面积、结构等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现场为准。面积差异不影响成交价,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反悔。
(四)由于房产无产权证,如遇政府征收拆迁,买受人可能无法获得与其他有证房屋同等的拆迁补偿,甚至完全无法获得补偿。如因拆除、整改等原因导致无法取得拆除部分的赔偿、补偿或其他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如房产存在与他人共用土地、共用通道、他人使用部分设施等情况,买受人需自行处理相关纠纷,管理人和法院不负责协调。
(六)拍卖标的移交的资产以现场实际资产为准,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和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该房产无产权证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过户、无法取得产权证书、违建拆除风险、拆迁补偿不能风险、各项费用自理等),管理人和拍卖人对上述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需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我司、管理人及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我司与管理人、法院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需亲自实地看样、自行调查了解标的物状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管理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可转让性、可使用性、合法性不作任何保证。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表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十二)竞买人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已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状况(含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关风险及责任。

四、特别提醒
(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邓女士:15288365732;吴女士:18088322225。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平和花园物业中心3楼。
中拍平台咨询:400-898-5988。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我司咨询。
云南居美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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