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沂第七中学清河路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临沂第七中学清河路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二期)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临沂第七中学清河路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二期),主要建设综合楼、教学楼、餐厅及车库,建筑面积46196.15m²;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084.00万元。监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及维护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费61.987044万元。(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最高控制价为准)。 2、项目地点:临沂市兰山区临沂第七中学清河路校区。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计划工期:监理服务周期随建设周期,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为止。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承揽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为更好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7号)规定,继续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按照《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要求,持续落实好,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15日,过时不予受理。 2.方式: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29日09:00,过时作废。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第七中学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16号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刘主任 0539-767172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四楼 联 系 人:王美荣、高蕊 电 话:0539-6177977、0539-6177966 电子邮件: shandongzhenghang@163.com 监督部门:临沂市兰山区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0539-8069617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189号 日 期:202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