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保洁服务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入围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6-2028年度保洁服务合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TCF-KJ-2026-25
1.3采购人: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6最高限价:本项目无需报价。
1.7项目预算:本项目框架协议总预算为5000万元,在第二阶段进行具体子项目合同签订,各子项目合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8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公开征集商品供应商上限为10家(含10家),下限不少于3家。本次采购征集保洁服务合作供应商,为我公司物管项目提供保洁服务。
1.9征集原则:
在资格评审通过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将对所有供应商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序。依据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将向征集人推荐前10名供应商作为入围名单;若供应商数量不足10名的,征集人将根据工作安排启动下一轮征集程序,直至10名为止。
每次征集淘汰率为20%,满足20%的,按20%计算,淘汰名额不足1个名额的按1个名额计算。(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仅有6名,淘汰名额为1.2名按2名计算,最后两名被淘汰,无法入围;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有7名,淘汰名额为2名,则只选取排名前5名的供应商入库,第6-7名均无法入围;如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有12名,因选取入围供应商上限为10名,第11-12名均无法入围)。
2.协议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域、经营区域、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及园区道路等的日常清洁;设施设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保洁设备的投入与维护,以及专业设施设备(如有)的维修维保等。由保洁服务合作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的配置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应急处理等工作。具体服务标准及要求详见需求书。
2.2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准)。
2.3服务地点:具体地点以采购人下达任务单时指定的要求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保洁项目或有过类似项目经验(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项目金额须不少于50万元,并提供相应合同服务期内至少1张有效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5)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且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本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公平竞争承诺书》)。
(6)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如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此项目)。
(7)有响应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响应函》)。
(8)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函,无条件同意执行采购人的诚信评价考核评分办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5日。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注册指引详见:https://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
(2)供应商办理相关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件;
(3)成功办理注册的供应商自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地址https://www.gzsun.com.cn/。
(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客服电话: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采购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
联系电话:020-89160831,020-89160508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0-89160590
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5)现场咨询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经营发展部。
(6)采购人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采购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7302132。
4.3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00分。
5.2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00分至9时30分。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响应单位可登录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5.4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在线开启响应文件。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均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6.2响应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单位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响应单位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响应单位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响应单位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3)响应单位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收。
(4)响应单位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响应单位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响应单位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单位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响应单位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6)采购人不对响应单位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保密性负责,如响应单位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经营发展部,电话:(020)87302132。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广州供水燃气大厦5楼。
投诉受理部门:纪检室,电话:(020)85512312。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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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广州水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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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16-1号供水燃气大厦6楼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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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510430
| 邮编: 5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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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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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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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020-87302132
电子邮箱:stcfjyb@163.com
| 电话:020-83546109
电子邮箱:gmetb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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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6月8日
|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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