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0100-04-01-128386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首期管线迁改施工项目 | ||
| 标段名称 | 鱼珠车辆段更新改造及配套一体化工程首期管线迁改施工项目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主要对鱼珠车辆段及配套工程(新造车辆段)首期土建施工有影响的管线迁改,包括自动化、风水电、变电、电力监控、接触网、门禁、通信、信号、安防等专业。 | ||
| 招标内容 | “广州地铁集团鱼珠车辆段设备更新及其他工程”项目涉及的首期管线迁改内容如下:鱼珠车辆段首期管线迁改工程:主要对鱼珠车辆段首期土建施工有影响的管线迁改,包括自动化、风水电、变电、电力监控、接触网、门禁、通信、信号、安防等专业。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新造车辆段首期管线迁改工程:主要对新造车辆段首期土建施工有影响的管线迁改,包括自动化、风水电、变电、电力监控、接触网、门禁、通信、信号、安防等专业。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件》。 | ||
| 工期(交货期) | 2026年7月26日计划开工,暂定施工总工期: 3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2371.520245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轨道交通工程。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数量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二十六条和招标项目实际执行。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备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8、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完成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或改造均可)。注:已完工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①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施工总承包业绩也可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工程金额为准。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工程金额的,以合同中的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信息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前及时维护、更新本企业信息,及时上传相关证件,确保拟委派的所有人员、业绩等相关信息、证件等能有效且被使用,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见附件二)。 1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15、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质量保证和合法供货渠道保证承诺函》。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人登记时一致;项目负责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8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计近5年)完成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的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是指:轨道交通工程,新建或改造均可)。注:已完工的轨道交通工程项目。①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文件扫描件。完成时间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②施工总承包业绩也可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工程总承包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工程金额为准。若工程总承包业绩中的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工程金额的,以合同中的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为准。 | |||
|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6-09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30 09: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30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6-30 09:00:00 | 开标地点 | 场地由受理人员预定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
| 招标人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
| 招标人联系人 | 廖工 | 联系电话 | 020-831060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宿明科、胡娅妮、李慧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3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约部 | 联系电话 | 020-83106786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正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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