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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惠农区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宁夏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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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惠农区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惠农区段)勘察设计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5〕46号、《关于变更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5〕67号、《关于石嘴山市重点排水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嘴山市惠农区
2.2、建设内容:惠农区第三排水沟沟道长度30.7km,第六排水沟沟道长度10.1km。本工程主要建设区域为第三排水沟惠农段、第六排水沟惠农段,其中第三排水沟包括河道生态缓冲带工程、河道原位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第六排水沟为河道生态缓冲带工程。
(一)第三排水沟:
(1)河道生态缓冲带工程:
建设绿篱隔离带工程总面积15.1h㎡,陆域生态缓冲带21.86h㎡,水位变幅区挺水植物总面积3.2h㎡。
(2)河道原位修复工程
高密度快速定植沉水植物工程3200㎡,矮型人工水草2400㎡;建设生态净化床总面积2.4h㎡。
(3)生态护岸工程
新建或修复格宾护岸长度7.5km,总面积约6.00h㎡;新建或修复六角砖护岸长度3.0km,总面积约2.5h㎡。
(二)第六排水沟:
建设生态缓冲带工程8.1h㎡。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测量、岩土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设计文件的报批、审查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测设计成果(含电子版)。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5日历天(服务周期覆盖项目建设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届满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全部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勘察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地质工程或岩土工程或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能力。
设计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为牵头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5.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次勘察设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不提交。
8.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0.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2-2012655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镇惠新街6号
邮编:753600
联系人:吴森
电话:0952-7012340
代理机构: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新天地A座9层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人:刘颖、方辰、胡萌萌
电话:0951-5127788、13895175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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