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9383 |
|---|---|
| 项目名称 | 聘请律师参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法律服务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
| 项目所在辖区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23.750000 |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4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2026.6.25-2027.6.24 |
| 资质(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生产或供应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人及指定的律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未被 “信用中国”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未届满);7.法律服务团队应具有不少于5名具有行政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领域从业经验的执业律师,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且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不少于5年;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承接本项目服务;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公告说明 | 1.响应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http://zjfw.beijing.gov.cn/),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响应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wanghongchuan@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
| 有无回避情况 | 1.法律服务机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争公平的(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为同一集团下属全资 / 控股子公司、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多个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法律服务机构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法律法规或项目比选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如曾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处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 |
| 项目内容 | 1.工作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C6接待窗口驻场为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降低劳动者法律咨询成本,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2.每月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提供当月咨询服务数据及执法建议,年底提供年度数据及执法建议; 3.协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处理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事项; 4.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提供疑难、复杂执法问题的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少于2次; 6.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组织的复议、应诉案件案例研讨会,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或协助拟写、修改案例评议等不少于5篇; 7.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咨询、审查意见,或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 8.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提供专项法律培训1次; 9.响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提升本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项目编号 | ZJ2026BJ1019383 | 项目名称 | 聘请律师参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法律服务 |
|---|---|---|---|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 服务金额(万元) | 23.75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6月14日 18时00分 |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 服务时限 | 2026.6.25-2027.6.24 | ||
| 资质(资格)要求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生产或供应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人及指定的律师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未被 “信用中国”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未届满);7.法律服务团队应具有不少于5名具有行政法、劳动法、诉讼法等领域从业经验的执业律师,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且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不少于5年; 8.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承接本项目服务;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金额说明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 公告说明 | 1.响应供应商登陆北京市中介服务交易平台(http://zjfw.beijing.gov.cn/),在“公告公示”-“项目公告”栏目中找到本项目,在本项目公告的页面点击“我要参与”完成报名; 2.响应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wanghongchuan@rs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项目名称+投标代理机构企业全称)。中选后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 ||
| 有无回避情况 | 1.法律服务机构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可能影响竞争公平的(如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为同一集团下属全资 / 控股子公司、同一自然人控制的多个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 3.法律服务机构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法律法规或项目比选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应当回避的情形(如曾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处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 | ||
| 项目内容 | 1.工作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C6接待窗口驻场为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降低劳动者法律咨询成本,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2.每月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提供当月咨询服务数据及执法建议,年底提供年度数据及执法建议; 3.协助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处理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事项; 4.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5.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提供疑难、复杂执法问题的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不少于2次; 6.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组织的复议、应诉案件案例研讨会,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或协助拟写、修改案例评议等不少于5篇; 7.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提供咨询、审查意见,或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 8.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提供专项法律培训1次; 9.响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处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提升本市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
| 联系人 | 王洪川 |
|---|---|
|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1055585363 |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
| 公司电话 | |
| 个人电话 | |
| 邮件 |
| 联系人 | 王洪川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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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01055585363 | 公司名称 | |
| 地址 | 北京市通州区清风路33号院4号楼 | 公司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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