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2026320100FB00679 | |
|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民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玄武区珠江路205号房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1. 项目概述 | |
| 1.1 出租方: 南京民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1.2 标的名称: 玄武区珠江路205号房产 |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23日 |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1.5 交易方式: | |
|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05号 | |
| 2.2 有无房产证: 有 | |
| 2.3 建筑面积(㎡): 810.00(一层330平方米,二层480平方米) | |
| 2.4 建筑年代: 1996年 | |
| 2.5 出租用途: 商业 | |
|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 2.8 其他说明: | |
| (1)楼层:2层,共7层。 (2)装修程度:简装。 (3)目前租赁状态:租赁合同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原承租户正在使用中,房产移交由出租方负责。 | |
|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90.0000 | |
| 3.2 租期(月): 96个月 |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年付(先付后用) | |
| 3.4 租赁押金(万元):7.5 |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须符合业态经营要求,不得经营重油烟餐饮(禁止使用燃气、液化气)、废品回收业态,同时不得经营存在严重污染、噪音或安全隐患问题的业态。 6.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招租前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本标的的所有状况,一旦报名,视为对房屋的权属、面积、设施、水、电、相邻关系、环保、消防、经营环境等情况均无异议。 7.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需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逾期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交易保证金。 8.须提供的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登记,具有履行房屋租赁合同能力且资信情况良好的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法人(及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上述证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 |
| 5. 其他要求: | |
| (1)租金增长方式:第1-2年年租金为90万元,第3-5年年租金为92万元,第6-8年年租金为95万元。 (2)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零。 | |
| 6. 其他说明 | |
| (1)本中心受出租方委托仅发布本招租公告基本信息,具体交易事项由出租方自行组织,未尽事宜请与出租方联系,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2)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 (3)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 联系单位:南京民政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联系人:许莉 | |
| 联系电话: 15805182575 |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23号 |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 联系单位: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联系人:马松 | |
| 联系电话:83114592 | |
| 附件 | |
| 房产租赁合同(模版).docx | |
| 现场照片1(珠江路205号).jpg | |
| 现场照片2(珠江路205号).jp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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