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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新疆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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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沙湾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已由 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沙发改字【2026】8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共沙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力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沙湾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总改造面积1151.05平方米,其中室内面积650平方米,对1151.05平方米室外墙面全部进行改造,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购置廉政展厅多媒体系统、廉政主题艺术品、电视播放系统等设备。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6060400458002001
标段(包)名称:沙湾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9月23日
总工期:8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师等一项或多项注册执业资格,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
④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注:项目人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务合同)
4、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③总承包负责人须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信息,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施工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8日,每日上午00:00至,下午至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 10:30 
2、递交方法: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9日 10:3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沙湾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
地址:乌鲁木齐昆仑东街789号
邮  编: 832100
邮  编:835800
联 系 人:冯卫东
联 系 人:杜静
电  话:19199120626
电  话:177992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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