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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兴景佳苑134-137号房屋修缮项目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4、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
5、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兴景佳苑134-137号房屋修缮项目监理
2、招标编号:ZHCG2026051102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兴景佳苑134-137号房屋修缮项目监理,项目总投资128万元,建安费110.11万元,总建筑面积为4254.30㎡。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为住宅修缮工程,不涉及建筑物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改平屋面维修、外立面翻新、外墙附属设施、单元门头、室外道路、海绵城市改造。以上全部包含在本次监理服务范围内。(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90%、业主10%。
5、服务地址: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999弄134-135号、136-137。
6、服务期限:监理周期120日历天(含30天资料整理期)。
7、最高限价:3.09万元。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单位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2、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审核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6月9日~2026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报名单位携带需提交的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事前需联系),过时不候。
(2)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1号103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即开标时)和磋商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13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6年6月23日13时30分(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1号103室。
2、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提供报名所在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如授权委托人为退休人员,需出具该受托人系投标单位返聘证明文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shggzy.com/)”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宝房(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泗东路33号
联系人:张弛
电话:021-56111075
传真:/
代理单位:上海宝东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111号103室
联系人:颜春燕
电话:15021985045
传真:021-5557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