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与本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2.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3.分支机构参加报价的,须取得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以上均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变更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与本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2.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3.分支机构参加报价的,须取得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以上均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采购人将取消该保险公司所有相关机构的报价资格。 |
| 其他 | 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取大德路11号停车场车位险承保单位,有关报价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采购内容:大德路11号停车场车位险 二、投保区域范围:广报停车场 (越秀区大德路11号) 三、采购单位: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四、投保单位/被保险单位: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五、投保险种:车位险。 六、投保期限:12个月。 七、投保责任限额:赔偿限额5万元/个,按59个车位计算。 八、采购限价:本次采购限价为1,500.00元(含),超过该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价。 九、报价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与本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2.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3.分支机构参加报价的,须取得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以上均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采购人将取消该保险公司所有相关机构的报价资格。 十、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1.报价文件份数:1份2.报价请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2)如为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盖分支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5)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附件2); (6)报价函(附件3)(原件); (7)报价承诺书(附件4)(原件)。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整体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11:00之前将盖章的纸质报价资料送至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南塔24层广报实业,报价截止时间后一天内将盖章的报价文件扫描发送至gzrbwx1@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报价。 4.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913183702采购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163530 十一、评选规则1.本次报价作为选取大德路11号停车场车位险承保单位的依据,即在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2.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或不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二、其他1.本项目中选单位根据报价情况,与我司签订合同,履行报价承诺及合同义务。 2.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马上安排团队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合理时间内根据采购和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按报价承诺推进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外,并就产生的损失追究中选人法律责任。 变更为 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人”)现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选取大德路11号停车场车位险承保单位,有关报价事项具体明确如下: 一、采购内容:大德路11号停车场车位险 二、投保区域范围:广报停车场 (越秀区大德路11号) 三、采购单位: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四、投保单位/被保险单位:广州市广报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五、投保险种:车位险。 六、投保期限:12个月。 七、投保责任限额:赔偿限额5万元/个,按59个车位计算。 八、采购限价:本次采购限价为1,500.00元(含),超过该限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价。 九、报价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并具备与本项目相符合的经营范围。 2.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 3.分支机构参加报价的,须取得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含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以上均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采购人将取消该保险公司所有相关机构的报价资格。 十、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1.报价文件份数:1份2.报价请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2)如为分支机构,需同时提供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和《保险许可证》复印件(盖分支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 (4)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附件2); (5)报价函(附件3)(原件); (6)报价承诺书(附件4)(原件)。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整体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3.报价截止时间:请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11:00之前将盖章的纸质报价资料送至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368号广州报业文化中心南塔24层广报实业,报价截止时间后一天内将盖章的报价文件扫描发送至gzrbwx1@163.com,逾期视为放弃参与报价。 4.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15913183702采购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1163530 十一、评选规则1.本次报价作为选取大德路11号停车场车位险承保单位的依据,即在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条件下,报价最低者中选,若出现报价相同,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2.未按采购公告要求提供或不满足采购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二、其他1.本项目中选单位根据报价情况,与我司签订合同,履行报价承诺及合同义务。 2.中选人应当自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马上安排团队开展相关工作,并在合理时间内根据采购和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按报价承诺推进工作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除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外,并就产生的损失追究中选人法律责任。 |
| 变更说明 | 更正供应商资格条件表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