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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场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0101G2606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己由 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哈新审投(初设)〔2026〕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项目业主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及市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儿童医院黑龙江医院江北院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项目-场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爱婴大街以东、广达路以北、规划319路以西、规划318路以南;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建门诊楼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56863.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888平方米,其中地上25968平方米,地下5920平方米。清表挖方量为12500立方米,此部分的挖方量为13125立方米;填方土方量为70000立方米。一期原有树木假植约170棵。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10日至2027年07月09日,共365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项目从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有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287871.8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3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专栏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3.2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3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3月至2026年05月)的社保,并提供社保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为退休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另须配备一名专职人员须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9时00分至2026年6月1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9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评标、定标方式
8.1执行哈尔滨市的“评定分离”评标、定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10.其它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相关信用信誉内容(按哈尔滨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集中列示被限制投标内容,不含因信用问题被限制投标的)。
10.3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松北区举报受理电话:0451-58795593。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5066号
联 系 人:赵雷
电 话:0451-81391071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招标项目负责人:王玲
联 系 人:王玲、肖有丽
联系方式:0451-81888888转3011
E-mail :
yw2@zzgj.net.cn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玉秀、王成龙
电话:0451-58795593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