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泵站(含进出管道)工程涉地铁保护安全监控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竞价R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车陂泵站(含进出管道)工程涉地铁保护安全监控
1.2项目编号: YG3202600499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6最高限价: 252,000元,供应商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单价报价超过对应项目单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即双限价)
1.7采购项目概况: 车陂泵站(含进出管道)工程黄埔大道(桃园中路段),该段现状管存在高程及结构缺陷,属于泵站建成后近期出水的唯一路由,该新建污水管位于黄埔大道与桃园中路交界口,从黄埔大道南侧污水管顶管至大道北侧污水管,采用顶管施工,在新建顶管井的同时。拟建管径d1200,设计坡度0.002,为避让现状地铁5号线两条隧道,在地铁上方通过,距离其顶部外壁净空约4m。为保护施工过程地铁及附属构筑物安全,拟委托单位开展地铁安全监控服务工作。
1.8标段划分: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地铁5号线(三溪站)的保护范围内,按照《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施工期间需对项目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区域进行安全保护监控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核对现场施工图纸是否与地铁公司、地保办审批的设计图纸一致性。
(2)复查由监理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注:应包括桩基础施工方案、基坑支护及开挖施工方案、隧道自动监测方案、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 督促落实暨有地铁既有结构安全的专项保护措施。
(3)对地铁保护区范围内施工放样的复核。
(4)组织各个参建单位对地铁隧道现状进行普查和确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地会议,并在会上介绍监控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介绍地铁保护监控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对地铁监控要求提出说明和交底。
(6)乙方根据设计图纸等列明的工作内容,依据广州地铁集团有关规定编制监控方案后上报广州地铁集团及甲方,经上述部门批准后实施。合同价中已包含服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服务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再另行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在地铁控制保护范围相关的施工作业时,乙方须积极配合。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自施工单位进场或监测单位进入隧道布置监测点或开展实际工作,至完成±0.00以下结构并完成基坑回填的全过程施工时间。(实际进场时间以取得地铁权属单位同意、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服务结束时间以地铁权属单位关于本项目停止监测的批复时间为准。)工程施工监控工作完成,本合同完成结算止。全过程监控实施工作必须满足现场施工、招标人和地铁权属单位的要求。
2.3地点:?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完成安全评估工作,监控实施工作必须满足现场施工、招标人和地铁权属单位的要求。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不发生安全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具备 资质。
□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 6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R6.2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如发现排水公司职工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采购过程中存在任何违反采购公平公正性原则的,可拨打公司纪检信访举报电话:020-34397545。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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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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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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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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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9925733102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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