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德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设计服务已由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绥政发改科技审发〔2025〕147号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绥德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家砭镇五里湾村 ;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1224.9㎡,其中看守所综合楼1951.65㎡、监区及配套用房4414.8㎡、武警营房综合楼2763.22㎡、地下备用房419.61㎡、门房哨位293.18㎡、拘留所及设备用房1382.44㎡。看守所监区设计羁押量180人,拘留所设计羁押量50人。
2.3 项目投资总额:1131805.06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绥德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标段编号:E6108003536d04181001001;标段类型 : 设计 ;
2.6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图纸审查配合以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其他: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苗18791543333;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韩东生 13992240987;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0912-577826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申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等网站黑名单或者失信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2026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6年06月08日17时30分起至2026年06月13日17时30分从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 (http://111.20.184.141:8888/yulin/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6年07月02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通过《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系统上传递交投标文件,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其他
8.1投标人须在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111.20.184.141:8888/ylggzy/gdebs-login-web/login_index)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录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YL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YLT格式)。
8.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榆林市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中的服务指南《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8.5本项目异议接收方式:若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内容存在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起异议,联系人韩东生 13992240987,李苗 18791543333。
8.6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8.7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8.8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9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李工处,电话:18791543333 。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榆林市绥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招标人:绥德县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纳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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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上郡五路
|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区高新融府4-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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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东生
| 联系人: 李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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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92240987
| 电话:1879154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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