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顺和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佳木斯市税务局顺和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黑税函[2025]107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筑面积2837.67平方米,包括围护系统(防水工程、屋面保温、外墙保温、外立面装饰、外窗工程);建筑装饰装修系统(门窗、天棚吊顶、轻质隔墙、墙面和地面工程);给排水系统(设备管道拆除安装、卫生洁具等拆除安装);供暖系统(管道拆除安装、散热设备等拆除更换);通风与空调系统(输运系统、调节阀类、送回风口等附件和控制系统);电气系统(动力配电分系统含机房配电、照明插座分系统、防雷接地分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火灾报警分系统、消火栓分系统、喷淋分系统、气体灭火分系统、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分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分系统、视频安防及门禁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分系统)。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顺和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施工 | 公开招标 | 2026年7月 |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489.87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