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鹤山供电抢修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鹤山供电抢修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山东泰安宁阳县供电公司鹤山供电抢修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NY-GC-20260605-01-01 2.3建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政府属地,北邻府前街,东临中小路。 2.4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鹤山镇政府属地,北邻府前街,东临中小路,用地面积约4.68亩。总建筑面积900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总高度12.3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06.660719万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6年6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http://www.taggzyjy.com.cn/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年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七贤路1148号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538-65072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擂鼓石大街1号中天大厦三楼 联系人:翟经理 电话:0538-623770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8-623770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5866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