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拍卖标的名称 | 银川市贺兰县碧水云天2套房产 | ||||||||||||||||||||
| 拍卖项目编号 | NXZLPM-2026-42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6年6月9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6月23日 | ||||||||||||||||||
| 标的所在地区 | 银川市贺兰县 | ||||||||||||||||||||
一、委托人承诺 |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银川市贺兰县碧水云天2 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 委托人基本 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贺兰县财政局、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 注册地(住所) | 贺兰县文昌路7号、贺兰县创业东路5号A座603 | |||||||||||||||||||
| | 法人代表 | 桂韶华、梁宇鲲 | |||||||||||||||||||
|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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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6月11日 | |||||||||||||||||||
| |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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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 拍卖条件 | 拍卖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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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的评估报告书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2、标的物产权面积相关数据均以办理产权手续时国家有关权威部门的实际测量为准。 3、本次拍卖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现状进行调查了解。竞得标的后发生的一切问题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4、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各竞买人须自行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 5、拍卖成交后,由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办理产权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物所欠缴的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拍卖之前由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拍卖成交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物业储备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 6、买受人对其所购得房产的处置,必须遵守法律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7、标的的相关权利方如发现所有签署的法律文书有打印校对等错误和纰漏,请及时通知拍卖人更正,否则该错误和纰漏部分无效。 | ||||||||||||||||||||
|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自然人身份证; (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 (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 交纳金额 | 保证金为每套房产参考价的10% | |||||||||||||||||||
| | 交纳时间 | 2026年6月23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由拍卖人全额无息原路退回。 | |||||||||||||||||||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 |||||||||||||||||||
| | 交纳账号 | 5008534800400000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 展示时间 | 2026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23日(9时-17时) |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 拍卖时间 | 2026年6月24日10时 | ||||||||||||||||||||
|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 ||||||||||||||||||||
|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中鹿拍卖行(有限公司)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经理 | 联系电话 | 13389519944 | |||||||||||||||||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柴经理 | 联系电话 | 13389518855 | |||||||||||||||||
| 重要提示 |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