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合计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92分 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 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2分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得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 1 分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除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 (1)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1)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若该名人员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其他注册证书的再加0.5分,最多加1分;本项满分2分。 (2)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得1分;若该名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1分;本项满分2分。 注:①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② 注册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③投标人须保证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养老保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否则不予计分。
| 5 分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总监身份监理过单项工程达3500万元及以上规模光伏发电工程监理服务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条。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 2分
|
2.2.3 (7)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