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022026-06-01 08:30:45.0关于乐e停乐园道停车场部分车位出租用于便民服务设施的招商公告2175招商公告http://www.tjgdjt.com/ziyua/img/attachement/jpg/site2/20260601/8cec4b7ea3cc2b87807401.jpg/enpproperty关于乐e停乐园道停车场部分车位出租用于便民服务设施的招商公告发布时间:2026-06-01 来源:天津津轨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商条件
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的32个、15个、10个、22个选定车位整体打包出租用于便民服务设施项目,招商单位为天津轨道交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承租方进行公开招商,择优选定承租方。
二、项目概况与招商范围
(一)项目名称: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车位出租用于便民服务设施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地点:
项目位于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内。
招商范围: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内,32个、15个、10个、22个普通车位。
(三)经营管理要求:经营品牌及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商家需已取得相关行业经营相关许可,日常经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四)合同期限:租赁期5年(含2个月建设免租期)。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车位合计79个,出租挂牌租金总价格不低于558600元/年。按季度支付。固定租金于每个付款周期开始前5天完成季度租金支付工作,履约担保形式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个月租金。
(六)签订合同时间要求:自发布中选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若10个工作日内由于商家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招商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且取消本次合作资格。
(七)场地交付标准:现状交付。
(八)正式合同签订前,招商人有权随时变更招商项目,废止全部候选人,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如轨道集团或政府管理单位需要收回土地,我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次招商,如已签订合同,将场地收回而不视为违约,乙方须无条件撤离,并将场地恢复至接收时原状或甲方认可的其他状态,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对乙方的装饰装修添附等支付任何补偿、赔偿和/或任何费用,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十)承租方对外办理场地经营手续,甲方予以配合,但甲方不对相关手续的办理结果作出任何承诺或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产权证:本项目不提供产权证。
三、报名资格
(一)参选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单位。
(二)本次招商要求参选承租方具体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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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
| 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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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名称
| 关于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部分车位出租用于便民服务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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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合作方式
| 场地租赁
由承租方负责租赁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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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租赁期限
| 合同期5年(2个月建设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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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承租范围
| 乐 e 停乐园道停车场32个车位、乐 e 停津塘路停车场15个车位、乐 e 停屿东城停车场10个车位、乐 e 停洪湖里停车场22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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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租金价格
| 乐e停乐园道、津塘路、屿东城、洪湖里停车场车位合计79个,出租挂牌租金总价格不低于558600元/年。按季度支付。按季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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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
| 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相当于3个月租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3个月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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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报名保证金
| 本项目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参选方须在本招商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的形式提交给招商方,招商方与中选方签订合同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参选方退还报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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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承租方资格
| 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资格;
2、合作方不得为失信执行人,商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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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经营范围
| 提供便民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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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交付条件
| 以招商场地的现状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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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保障我方权益措施
| 1.承租方在合同签订后需支付不少于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2.如发生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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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运营保障及退出机制
| 1.承租方怠于支付本合同中规定应缴纳的费用,出租方有权敦促其履约。若经敦促承租方仍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来赔偿出租方的损失及冲抵合同项下的滞纳金和违约金。出租方自履约保证金中提取承租方应缴纳费用后,承租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补齐已扣减的保证金数额。如承租方未按上述规定交付或补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承租方的违约赔偿金。
2.由于任何承租方原因造成承租方提前退租或合同终止/解除,所交履约保证金出租方不再退还。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履约保证金仍不足以弥补的,承租方还应承担继续赔偿的责任。承租方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的债务关系或其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后果,如因此导致出租方遭受损失的,出租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以获得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方可以在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形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如出租方决定解除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当期三个月租赁标的物租金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时,承租方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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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合同终止后资产处置
| 在租赁期间及场地腾空及返还之前,承租方应保证租赁标的物的完整性。建筑物、附属设备不得有人为损坏,承租方有权拆除及取回承租方所有不属于出租方的设施或者设备,但承租方不得故意损害或拆除建筑物本身的结构(经出租方同意且通过合法手续予以改变的除外),承租方负责恢复至承租前的原貌及相应的费用,如有人为损坏或拆除,承租方负责恢复或按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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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条件如有与本招商公告后附格式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中选后以直营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分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参选承租方,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参选承租方,不得参加比选工作。
四、参选报名计划工作安排
(一) 发布招商公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2日。商家可在此期间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参选人将前述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4、过往项目的合作案例;5、本次合作方案等相关资料(文件资料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发至jgsgscjyb888@163.com。联系人及电话:黄宁,13920045383。
(二) 本招商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比选工作
(一)比选时间:2026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到天津轨道交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515会议室(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轨道交通集团15楼)参与招商比选工作,若迟到,则取消招商比选资格。
(二)比选方式:本次招商将以综合比选的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见综合评分表)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若两家及以上商户综合评分及报价总价相同,则优先选择经营便民服务类、且与本站现有业态形成互补的商户作为签约单位;若综合评分及报价相同且业态一致,则优先选择具备相关经营经验的商户。经上述比较仍无法确定签约商户的,招商人将重新组织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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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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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内容
| 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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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质与信誉
| 15分
| 1.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得3分,800万元以上得4分,1000万元以上得5分,不满足条件不得分。
2.有效营业执照且具备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得1分、物业管理资质得1分,共2分,不满足条件不得分;
3.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业态项目业绩:每项得2分,最高6分(需提供合同或运营证明)。
4.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非失信、无限高记录得2分,否则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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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理解程度
| 10分
| 对地块基本情况进行分析:
1.理解准确,分析合理,得6分<M≤10分;
2.理解较准确,分析较合理,得3分<M≤6分;
3.理解基本准确,得0分≤M≤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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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案可行性
| 15分
| 项目业态(“便民服务设施”定位)、经营方案(包含产品规划、营业时间、动线设计、与停车场的衔接方式)、安全与环保措施方案项目(消防、用电、排水、垃圾处理等)等:
1.方案合理、全面、可行,得10分<M≤15分;
2.方案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5分<M≤10分;
3.方案可行性一般,得0分≤M≤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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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租金申报及项目规划合理性
| 10分
| 项目租金申报合理性及规划用途,功能定位与业态设计:
1)租金申报及规划设计合理、可行,得6分<M≤10分;
2)租金申报及规划设计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得3分<M≤6分;
3)租金申报及规划设计可行性一般,得0分≤M≤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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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租金报价
| 50分
| 租金报价得分=(有效响应报价/评审基准价)×50
评审基准价的确定(评审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有效响应报价中最高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报价低于控制价的,不得分且不能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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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参选人在参加比选工作时,需提交完整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上述所有评分点对应的内容。评审由招商管理委员会组织内部专家共3人,进行评审打分。若出现弄虚作假,取消参选资格并没收报名保证金。
具体报名计划及时间安排以在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tjgdjt.com)和天津轨道交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项目招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隆支行
银行账号:77220078801300000544
2026年6月1日
附件:平面位置图(暂定,具体结合地保意见调整,以实际签约为准)
1、乐园道停车场平面位置图
2、津塘路停车场平面位置图
3、屿东城停车场平面位置图
4、洪湖里停车场平面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