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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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安康计划投保购买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银龄安康计划投保购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银龄安康计划投保购买项目
2.项目编号:FJJXZ-2026002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金额(元)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备注
|
| 1
| 银龄安康计划投保购买项目
| 350000.00
| 1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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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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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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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经中国保监会核定的经营意外伤害保险。②供应商若为中心支公司或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取得省级分公司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无需总公司授权;同一总公司下属仅能由一家省级分公司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总公司、多家分支机构或多家省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全部按无效响应处理。分支机构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对应省级分公司授权书。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邀请方式:
6.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本项目实行纸质竞争性磋商,凡愿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6月8日9:00至2026年6月15日17:00之前,按文件要求到指定地点获取。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3获取采购文件:
线下电话报名:联系方式:0591-87734700
电子采购(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和递交截止时间:
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9:30(北京时间)。
8.2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pdf格式、U盘)送达或邮寄至开启响应文件的现场(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层605单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9.1 2026年6月24日9:30(北京时间)。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层605单元。
9.2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提出咨询或澄清的,请在2026年6月15日18:00(北京时间)之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本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7层
联系人:吴桂生
联系电话:0591-23136852
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兴大道7号福州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层605
联系人:周文静、陈济昌
联系方法:0591-87734700
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