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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邻水县椿木镇应急规范化建设应急物资装备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四川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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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椿木镇应急规范化建设应急物资装备
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乡镇应急规范化建设要求,拟以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应急物资装备,包括常用工具类、预防保障类、应急救援类三大类23项物资装备(详见附件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椿木镇应急规范化建设应急物资装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采购常用工具类、预防保障类、应急救援类等三大类23项物资装备(详见附件1、2)
(三)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四)最高限价:7万元
(五)建设地点:椿木镇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
(六)资金来源:应急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
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投资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报名单位对其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应急办。
(二)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9:00—2026年6月12日11:00(工作时间)。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单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介绍信、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价表开启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1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应急办。
五、签订合同及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项目业主向中选单位发布中选通知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选单位必须在项目业主发出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特别说明
(一)报名资料需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补交报名资料。
(二)提交的所有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相应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所有资料必须打印清晰,否则视为资料不齐。
七、公告形式
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椿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形式公示,请自行查阅。
八、监督电话
0826—6907636
九、联系方式
地址:椿木镇黄金扁路6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181852855
 
附件1:椿木镇应急装备报价表
附件2:产品参数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原文链接
邻水县椿木镇应急规范化建设应急物资装备
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乡镇应急规范化建设要求,拟以询价方式采购一批应急物资装备,包括常用工具类、预防保障类、应急救援类三大类23项物资装备(详见附件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椿木镇应急规范化建设应急物资装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采购常用工具类、预防保障类、应急救援类等三大类23项物资装备(详见附件1、2)
(三)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四)最高限价:7万元
(五)建设地点:椿木镇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
(六)资金来源:应急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
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政府投资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报名单位对其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地点: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应急办。
(二)报名时间:2026年6月9日9:00—2026年6月12日11:00(工作时间)。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单位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单位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介绍信、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报价表开启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6月12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应急办。
五、签订合同及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项目业主向中选单位发布中选通知书,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选单位必须在项目业主发出中选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特别说明
(一)报名资料需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补交报名资料。
(二)提交的所有纸质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相应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所有资料必须打印清晰,否则视为资料不齐。
七、公告形式
本公告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椿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示栏等形式公示,请自行查阅。
八、监督电话
0826—6907636
九、联系方式
地址:椿木镇黄金扁路6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8181852855
 
附件1:椿木镇应急装备报价表
附件2:产品参数
 
邻水县椿木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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