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 租赁服务 | 1.000 | 元/年 | 电汇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 | 铜川公司 |
| 询 比 价 公 告 一、项目名称: 铜川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内容:目前铜川市没有向耀州区孙塬镇惠塬村发公共交通车辆,为满足通勤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需租赁1台乘坐48座以上通勤车。行车路线:未来城北门路北公交站----国际街区南门公交站----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公交站----学府城东门路东----枫林小区北门-----龙凤佳城小区北门------长丰市场公交站-----新区交警支队公交站锦阳路十字公交站----东桥头路南公交站----C线厂区---工人村十字----耀州区交警队十字东北角公交站-----到惠塬工业园区冀东水泥铜川有限公司万吨线厂区(以上路线根据道路交通管制、防疫、公司通勤需要进行调整) 单程约为28.5公里,途中停车点共13个。往返一次运距约57公里,每天需往返3次,总运距约171公里,全年均需发车。 三、服务实现功能及目标: 1.投标方保证车辆出租时性能良好,备胎、随车工具等附件以及各类随车证件齐全有效。车内安全座椅必须配备安全带。若车辆到达保养公里或车辆证件到期前,应参加例行保养或更换有效证件,并且立即安排同等的车辆与司机,以满足招标方正常通勤要求。 2.必须按招标方规定的线路、站点、时间营运,不得私自更改招标方设定的行车路线,停车地点,发车时间,保证通勤班车正常服务。 3.投标方确保其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并负责对租出的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抢盗意外损失险、乘客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其他运营车辆要求的保险等。租赁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投标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4.投标方须指派专职驾驶员,该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交通部门签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年龄要求在55岁以下(含55岁),并具有五年及五年以上驾驶经历。驾驶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均由投标方承担。 5.投标方应保障招标方职工在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对出租车辆购买承运人座位保险不低于80万元/座,投保座位数量与车辆核载座位数量一致,并且不得断缴、漏缴。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赔偿,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发生事故保额不足的赔偿责任由投标方负责。 6.合同期间,投标方不得将承运业务委托第三方来完成。 7.投标方司机应按照规定摆放通勤车标识,坚持“仅搭乘本公司人员”的原则,有权拒绝他人乘车;同时司机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四、质量要求:符合陕西省客运车辆运营管理相关条件。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六、付款及验收要求 (一)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乙方于次月10日前(节假日顺延)将出具车辆租赁服务确认单 、结算单。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确认审核后办理付款,甲方在收到该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供的汇款信息付款。 (二)支付方式:电汇。 (三)税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营业执照需涉及“汽车客运”类等经营范围; (三)投标单位须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 (四)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需提供社保局官方查验单位整体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五)信誉要求:未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单位,未列入金隅冀东水泥区域“冻结”供应商名单的单位,具备签订和履约合同的能力和信誉; (六)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八)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情形。 八、报价要求: (一)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报价最高限价是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贰仟元整(小写:¥7020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按照无效处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公示投标/报价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递交电子询比价文件(上传电子版文件必须为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的将予以拒绝投标。 3.开标网站/地点: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 (三)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企业不能接授的附加条件的; 5.在招标采购评审或审查环节,对未按要求提供缴税及社会保障材料完整材料的,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材料存在伪造、篡改痕迹的,除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或取消采购参与资格外,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九、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置措施包括警告、冻结报价资格、 列入黑名单三种措施,具体如下: 1.警告是指对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相关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未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达到一般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条件的处置方式; 2.冻结报价资格是指冻结供应商相关采购标的的合格投 标人、报价人资格(不包括已授标或已签订合同的)。相关采购标 的是指供应商发生不良行为所涉及的标的。对出现较为严重不良 行为的供应商,应当给予冻结企业级报价资格 1 年的处置; 3.列入黑名单是指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应当列入黑名单。 具体详见:金隅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 十、廉政条款 投标人不以任何理由邀请采购方人员参加由投标人出资的各种餐饮、娱乐、休闲、健身等活动;不向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送礼(含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物品)、报销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为采购方人员及其家属、朋友的个人事务提供低酬劳、无偿帮助或任何形式的好处;不为采购方及其亲属、朋友提供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通过非正常手段进行商业竞争,损害发包人及其他商家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人违约,投标人同意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视为投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果已经中标,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投标方须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果已经中标,且已经签订合同,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金隅集团黑名单,中标方同时须向采购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十一、业务咨询 袁先生 13509196553 咨询时间:上午8:00至下午4:30(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