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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6楼出租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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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6楼出租项目电子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sjcq202606-014  
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定于2026年6月22日10时至2026年6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上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6年6月22日10时至2026年6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标的物介绍:
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6楼,位于滁州市南谯区醉翁东路2888号滁州市市政园林路灯城南养护所,建筑结构:钢混;本次招租共3个标的物:
标的物1: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楼办公室1-4间,建筑面积约384平方米;
标的物2: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楼剩余办公室,建筑面积约479.1平方米;
标的物3: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6楼,建筑面积约863.1平方米;
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具体以交付标的物现状为准。对现状标的物的利用价值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
标的物用途:办公。
二、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企业法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上述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本项目竞价。否则,取消其竞得资格。
2、标的物以现状移交,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标的物,认真审阅本项目公告,自行了解标的物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参与竞价的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标的物,确认了解标的物范围、数量、面积等,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
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提出。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1:起租价为:61248元/年,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标的物2:起租价为:76404元/年,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标的物3:起租价为:136296元/年,加价幅度: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标的物1竞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
标的物2竞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
标的物3竞价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00元);
保证金须在2026年6月22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交易中心账户如下:
标的物1: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楼办公室1-4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1335
标的物2: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楼剩余办公室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1336 
标的物3: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6楼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1337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市政中心城南基地办公场所5、6楼出租项目标的物X 保证金。
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竞得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退还。
五、代理服务费:
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代理费3000元,由竞得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
六、咨询、现场踏勘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程序:
竞租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CZTPBIdder/login.aspx)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2026年6月22日10时00分至2026年6月23日10时00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租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招租人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后,竞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八、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招租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经营重污染、扰民、非法等业务。
2、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3、租期3年,合同一签三年,租金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以成交价(不含税金,如承租人需要开具房屋租赁发票,税金由承租人承担)为准。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10%,退租时验收合格后无纠纷后退还。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前一次性将第一年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分别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具体付款日期、租金金额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每年租金在租期开始计算前30日内交纳和收取(即:先付后租),缴入出租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另行通知),转账时
备注: xxxx项目租金。
如竞得者没有按要求转账,招租人即可视其为违约,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给招租人造成损失的,还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请各潜在竞租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其他特殊说明:
(1)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承租方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等,由承租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租方无关。
(3)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一切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由承租方负责缴纳。如水电需单独开户,经招租方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开户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招租方给予配合。具体情况由承租方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4)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各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5)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房屋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使用不当等给承租人和使用人造成的人身伤亡,出租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如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
(6)租赁期满或者租赁期内解除租赁合同的,乙方无条件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交付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也不予任何折价补偿或赔偿,在甲方通知交付期限内不交付租赁物的,乙方仍应支付逾期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物已进行过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2、潜在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项目竞租人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或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相关保证金的,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直接收缴,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原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5、“老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老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审核确认。”老承租人须在竞价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招租人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老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或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送至代理公司负责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老承租人自行承担。
6、突发情况:由于网络延迟或者其他等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给各竞租人造成经济损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租人对各竞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7、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可以要求招租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也可以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利害关系方提出争议情形的;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相关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8、本竞价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滁州市琅琊西路建设大厦7楼
联系人:马雪婷 
联系电话:18855021449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胡国庆  
联系电话:0550-3519517、18005500950
日期: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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