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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御园小区、锦绣花园小区、商贸城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答疑澄清文件

公告-招标公告
安徽 滁州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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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御园小区、锦绣花园小区、商贸城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答疑澄清公告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御园小区、锦绣花园小区、商贸城小区改造提升工程三标段”(项目编号:czfygc202605-007-0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澄清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现修改如下: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期顺延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办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现修改如下: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期顺延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办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16.1.2发包人的违约责任,现修改如下: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于收到发包人下达的书面开工通知后7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延期开工造成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因此增加的费用应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工程价款在结算中扣除。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则承包人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办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复工日期,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于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28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7)其他: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4、此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注: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政务新区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1809839612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1577号(世贸大厦)A楼商务办公1512室
联系人:周涛
联系方式:15855098656
时间: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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