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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混凝土外加剂减水母液竞价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6-0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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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石家庄混凝土外加剂减水母液竞价
发布时间:2026-06-08 17:06:30
石家庄混凝土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价基础信息
竞价编号:18000336-JJ-2026-0267
采购单位:石家庄混凝土
报名截止时间:2026-06-10 09: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6-06-10 13: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6-06-10 13:2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6-06-10 09:00:00
采购类别:大宗原燃材料
竞价类别:采购
需求量:250.000TO
基准价格(含税): 3500.00元 (竞价起始价格)
涨降幅度(含税): 20.00元 (每次报价固定降低/增加的额度)
税率: 13%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报价要求:需提供①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证明;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③要求上传本单位外加剂减水母液型式检验报告。
标书费: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标书费18000336-JJ-2026-0267)
标书费收款账户: /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8000336-JJ-2026-0267)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聚羧酸高效减水剂^无 助剂及添加剂 母液 250.000 TO 电汇 水泥科技石家庄分公司

收货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城镇石家庄市栾城区窦妪工业区
┃详情描述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经营范围涉及本项目领域且须为母液生产厂家,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资质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可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1.2报价要求:需提供①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证明;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③要求上传本单位外加剂减水母液型式检验报告。
2.详情描述
(1)本项目为水泥科技石家庄分公司母液采购,采购250吨,合同有效期限为1个月,报价单位自行提供国六及以上运输车辆(至少1辆新能源车),装卸车辆必须符合招标方要求,装卸作业严格按装卸地安全环保要求执行。报价单位报价前需来我公司进行试配试验,根据成本情况竞价。
(2)质量要求:
检验项目
计量单位
控制指标
外观
颜色澄清,无色透明或淡黄色液体、无沉淀物
PH值
5±1
密度
g/ml
1.070±0.02
含固量
%
40±1
胶砂减水率
%
胶砂减水率≥20,(先将母液配成10%固含量溶液,掺量为胶材质量的2.0%,砂用标准砂1350g,水泥用基准水泥450g,按照GB8076-2008进行试验);
以下指标甲方提供型式检验报告,乙方对指标不定期抽检。
氯离子含量
%
≤0.05
含气量
%
2-4
碱含量
%
≤2.0
混凝土减水率
混凝土减水率≥25%,(先将母液配成10%固含量的溶液,掺量为胶材质量的2.0%,按照GB8076-2008进行试验);
1小时坍损
1小时坍损≤30mm(先将母液配成10%固含量的溶液,掺量为胶材质量的2.0%,按照GB8076-2008进行试验);
抗压强度比指标
抗压强度比指标:3天≥160%,7天≥150%,28天≥140%;(先将母液配成10%固含量的溶液,掺量为胶材质量2.0%,按照GB8076-2008进行试验);
母液GPC检测
在25.95-26.05min保留时间内不得出现葡钠吸收峰
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团队,随时协助解决终端客户产品应用问题。投标前需到采购方进行混凝土实验,实验效果满足使用要求再进行投标,中标后产品性能必须和实验产品性能一致,否则按不合格处理。

(3)起拍价格3500元/吨,每次竞拍降幅20元/吨,税率13%。
(4)对恶意报价行为(包括但不限制于:中标后不签订会同、拒不执行或投标方单方原因不能执行、以其它理由中标后要求涨价、恶意竞争或所报价格严重脱离市场行为等)我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及中标流程,同时将该单位冻结或拉入企业黑名单。已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供应商不得报名,且合同签订前,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立即终止签订;在合同签后,供应商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库的,我方有权解除合同。
(5)报价单位安排至我公司所有人员缴纳的工伤保险或具有同等保障范围的商业保险材料(商业保险赔付限额不低于100万元、医疗费限额不低于10万元,且保险保障范围应参照工伤保险保障范围,涵盖工作期间意外事故、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猝死等)。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发生事故后,施工方按照管理边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联系人
徐攀 / 15803211451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11-85469597
监督举报邮箱:sjzjyst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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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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